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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大查处音乐作品侵权行为

来源:天山网 作者:玛依古丽·艾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04 13:45 
核心提示:针对新疆目前一些娱乐城未经许可使用音乐作品造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加大了对这一类现象的查处。

针对新疆目前一些娱乐城未经许可使用音乐作品造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加大了对这一类现象的查处。

6月24日,根据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投诉,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来到位于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的夜来香娱乐城。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该娱乐城相关执法信息,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该娱乐城机房在其数据库中发现5万多首未取得授权的歌曲,同时对涉嫌存储侵权作品的2台服务器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在执法人员带走涉嫌侵权服务器时,遭到娱乐场多名工作人员的阻拦,妨碍执行公务,造成僵持近1小时,在警方的协助下,才完成执法任务。

据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执法人员介绍,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多次投诉该娱乐场未经许可使用音乐及MTV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对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并找企业负责人约谈未果,遂采取行政措施。

据了解,音乐作品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国家著作权法赋予音乐作者的专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其音乐作品即构成侵权,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避免侵权,应事先取得著作权人即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许可,并支付费用。在我国,音乐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主要作品种类之一。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执法人员表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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