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云音乐服务面临音乐出版商版权障碍
北京时间5月21日凌晨消息,苹果已经与3家大型唱片公司达成协议,后者将授权一项新的云音乐服务。此外,苹果还正在与全球最大唱片公司环球音乐集团进行相关谈判。
但业界人士指出,即使在与环球音乐达成协议后,苹果也仍未完全做好发布这项服务的准备工作,原因是其尚未与大型音乐出版商达成协议,后者拥有另一套版权。
虽然苹果已在几周前与华纳音乐和百代唱片达成了协议,而且现在又已与索尼音乐签约,但业界消息人士透露,苹果并未与这些唱片公司相关联的出版公司达成协议,也就是Warner/Chappell、EMI Music Publishing和Sony/ATV。消息人士还称,苹果将与环球音乐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把音乐出版公司涵盖在内。
唱片公司和音乐出版商之间的版权差别是,前者拥有音乐录制的版权,后者则拥有歌曲基本作曲的版权,这种差别看起来是细微而又偏向于技术层面的问题,但却十分重要。当唱片公司和音乐出版商拥有版权的音乐作品被使用时,双方都将以不同的费率来收取版税。虽然所有大型音乐公司都同时拥有音乐录制部门和出版部门,但两个部门是独立运作的,而且经常不分享相同音乐的版权。举例来说,披头士唱片的版权属于百代唱片,而出版权则属于Sony/ATV。
有消息人士称,从苹果的这项交易来看,在该公司与音乐出版商之间并不存在任何不可逾越的障碍,苹果只是首先开始与唱片公司谈判,最近已开始与音乐出版商谈判。唯一的问题在于,苹果将为云音乐服务支付多少版权费用。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