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市场加融合趋势 网络音乐迎来黄金时期(2)
自从苹果公司开辟了在线应用商店模式后,这一模式就已经为系统操作商、终端商乃至运营商所效仿,并成为业务发展重点。诺基亚、摩托罗拉、联想等移动终端商都重金投入,力图开拓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也开始了自己在线软件商店的建设。而音乐,就是其中的热门下载内容之一。
社交网站的兴起为音乐传播模式带来变革。以开心网、豆瓣等为代表的社交类网站迅速发展,其内嵌的网络音乐播放插件和用户分享、口碑传播的模式,促进了网络音乐传播方式的变革,让小型唱片公司和非主流创作者可以更容易地传播他们的作品。
分析人士表示,社交网站的粘性和互动性将为网络音乐传播带来巨大变革,并培养出一个有潜力的网络音乐市场。
融合趋势
“每个用户有望拥有自己的音乐云”
“融合”,是下一阶段网络音乐发展的关键词。
一方面,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将进一步融合。文化部报告明确表示:“未来随着无线网络的发展,在线和无线音乐的界限将会模糊。”另一方面,各种终端可能实现融合。近年来,网络音乐终端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个人电脑、手机、平板电脑、车载终端、网络游戏终端、KTV、电视等终端层出不穷,“音乐云”成为融合各种终端的着力点。2010年初,A8音乐提出“音乐云”计划,“用户通过音乐软件,可以将存储在云端的音乐内容在手机、电脑、电视等多种设备上进行播放、分享,无需再费时费力从电脑存储器中拷贝到其他终端设备。”刘晓松说。
文化部的报告也表示,“音乐云”将成为服务热点。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有助于解决盗版和用户免费习惯的问题,打通商业渠道。“战胜免费餐馆的办法就是做出非常有特色的菜,让顾客非吃不可。”刘晓松说。
事实上,“云概念”已成为业内热点。网络音乐企业酷我日前在其微博上宣布实现了“云同步”,用户可以把酷我音乐盒的收藏列表“拽”到手机上,随时随地享受音乐服务。亚马逊也于日前推出了云音乐服务——用户将可以通过亚马逊购买音乐、将其储存在亚马逊的服务器上,并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播放。
与融合相伴随的另一组关键词是“智能”和“个性化”,网络音乐将由简单统一向个性化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网络音乐的服务形式已从单纯的音乐内容提供,发展到音乐分享交流阶段。更多用户不满足于被动的收听音乐,而是热衷于分享。用户希望网络音乐内容提供商能智能化推荐音乐。据酷我音乐盒有关负责人介绍,酷我于2009年就已推出“推荐音乐服务”,对用户进行口味分析并推荐乐曲,此外,提供个性化的音乐盒皮肤供用户选择。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音乐云”计划的不断普及,个性化将更加明显,并由电脑终端向多终端拓展,“届时,每个用户都有望拥有属于自己的音乐云。”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