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文体旅广局关于整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
本文原标题:《关于整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通告》
2021年3月17日,融合网&呼麦网小编在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官网“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关于整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通告》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按照上级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含网络共享设备)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129号令),经研究,决定在全盟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擅自从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均属违法行为。
二、按照国务院第129号令及有关规定要求,符合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方可安装、使用。依法严厉查缴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坚决取缔非法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经营场所。
三、在本通告发布之前已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已非法进行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逾期不拆者、或继续非法经营销售、安装使用的,将依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及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按照国务院第129号令之十一条规定:对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处销售额两倍以下罚款;对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处个人5000元以下、单位50000元以下罚款。
五、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受理单位: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举报受理电话:0479-8221757
特此通告。
来源: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