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文广旅局印发关于公布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事中事后管理措施的通(4)
(六)检查结果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督查落实整改;
(八)检查资料存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市内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广西旅游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营业、吊销经营许可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内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监督检查机构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来源: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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