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管理机构 >

文化部举行非遗项目颁牌仪式

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作者:肖岚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31 08:20 
核心提示:8月29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颁牌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仪式,向申报单位颁发标牌并观看了部分第三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精彩演出。

今年5月底,国务院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191项,扩展项目164项。8月29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颁牌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仪式,向申报单位颁发标牌并观看了部分第三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精彩演出。

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出席颁奖仪式并讲话,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主持颁牌仪式。国务院副秘书长江小涓,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教育部副部长郝平,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武寅,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张乐斌,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了颁牌仪式。

欧阳坚代表文化部向申报地区、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多样性,是文化领域具有深远意义的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目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支持下,文化部和地方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

欧阳坚强调,当前,文化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民族精神、塑造高尚人格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进入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的新阶段。今后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把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和热情,转化为自觉的、扎扎实实的保护行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此,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5项工作:

一是要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制度保障。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修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细则,以及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我国境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管理办法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更为完备的政策法规保障。

二是创新保护理念,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生产生活。要在运用抢救性记录、保存、保护等基本措施之外,积极运用整体性、生产性保护方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生产生活,参与当代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成为心灵滋养、文化创造、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

三是落实保护措施,加强科学保护。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引导各地从“重申报,轻保护”转变为重申报,更重保护。文化部日前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申报地区、保护单位,建立健全科学的保护、监督和管理长效机制,同时抓紧制定并实施项目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另外,加强数据库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要健全检查和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自查和报告制度;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媒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要建立表彰奖励和警告退出机制,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因保护不力和保护措施不当,导致项目存续状况恶化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将予以警告,甚至除名;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因名称不当等原因需纠正的,或因客观环境改变不再呈“活态文化”特征而自然消亡的,也将报请国务院批准,予以更正或退出名录,以切实维护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示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是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全方位保护体系。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出台税收等优惠政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实保障。充分调动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文化机构等单位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活动,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共享保护成果。

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及民俗等项目,赵氏孤儿传说、阿里郎、藏族金属锻制技艺(扎西吉彩金银锻铜技艺)、土家族吊脚楼营造技艺、鹧鸪戏、莲花落、华佗五禽戏、永春纸织画、仿膳(清廷御膳)制作技艺、傣医药(睡药疗法)、藏历年等项目榜上有名。加上2006年、2008年公布的两批,目前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1219项。

此次颁牌仪式共向567个申报地区、单位颁发证书。云南省弥勒县文化馆馆长陈保舜、蒙古族长调民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赛音毕力格分别代表申报单位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发言。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