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一部规章一项工程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6日上午,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孙若风,广电总局办公厅主任兼信息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吴保安,新闻出版总署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所长吴为山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围绕我国文化建设发展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并回答网民的提问。
网友表示,有的孩子爱玩网络游戏,对此,家长们总是提心吊胆。孙若风说,针对这个现象,文化部积极履行网络游戏主管部门职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出台了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未成年人,根据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制定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根据网络游戏的实际情况,制定限制未成年人登录和使用游戏的具体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和“适龄提示”工程,对未成年人“玩健康的游戏、健康地玩游戏”提供制度保障。自2010年2月以来,在文化部的指导下,网络游戏企业陆续开展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目前参与实施该工程的网络游戏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已经超过90%。文化部将进一步探索网络游戏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促使政府加强行业监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社会参与舆论监督,最终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家长参与、舆论监督”的综合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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