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物保护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3)
2、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进一步落实好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改善民生与大遗址、古建筑等文物保护的关系,力求城市建设、改善民生和文物保护实现共赢,保障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良性互动、互相促进。将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以合理开发促进更好的保护。同时要积极做好文物保护方面的项目储备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和投资文物保护,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加强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和队伍建设。市、县区要依法把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各类专项保护资金的落实。要加强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执法单位的办公用房、安全设施建设和执法车辆配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进一步理顺人才管理体制和用人、工作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培养文博专业人才,把专业研究与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并注重高层次专业人员和其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狠抓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要多关注基层文管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落实好他们相应的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4、继续加大文物执法力度。要积极探索文物保护的新路子,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打防结合的文物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文物保护执法机构,建立起相应的人防、技防设施,加强文物执法检查和监督,不断增强依法监督实效,坚决遏制破坏文物的现象发生,严肃查处破坏文物行为,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确保全市文物安全,努力推动商洛文物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