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文物 >

国家文物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

来源:文物局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1-19 09:36 
核心提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始终将文物安全作为节日期间首要任务,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各类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国家文物局于2012年1月16日再次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下发紧急通知,就加强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

一、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春节是返乡探亲、旅游出行集中时段,也是文物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安全管理任务重、压力大。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始终将文物安全作为节日期间首要任务,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各类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隐患,严防火灾事故。时值冬季,天干气燥,火灾诱因和风险增加,防控难度加大。节前和节日期间,各地要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规定,深入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排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禁在文物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非宗教活动场所严禁焚香烧纸。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对文物、博物馆单位周边环境进行严密监控,准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器材,杜绝因外部因素引发文物火灾事故。

三、加强安全防范,严打文物犯罪。春节期间是文物犯罪案件易发时段,各地要重点加强有被盗风险性的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范力度,逐处明确保护机构或保护管理责任人,加大看护巡查力度,着力加强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力量。要继续完善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加大对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周边的治安巡逻管控力度,保持对文物犯罪活动的高压威慑态势,扩大“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战果,切实做到对文物犯罪提前防范、事先预警、有效制止、严厉打击。

四、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应急能力。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春节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检测一次安全设备,实施一次安全演练,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全面梳理安全管理各个环节,逐项落实管理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人员值守,严禁值班人员脱岗。要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五、提高服务水平,确保观众安全。节日期间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坚持对外展出,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增加疏导、安保等人员力量,做好服务接待工作。要演练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人流集中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根据实际接待能力和观众容量,合理调控参观人数,有效采取疏导措施,维持良好参观秩序,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六、落实安全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要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具体岗位,保证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效。对因检查不力、监管不严、隐患不除、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文物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严肃进行调查处理,落实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