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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物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拈花寺整改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3 14:19 
核心提示:拈花寺为北京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于明万历九年(1581)。因寺内千佛阁内有明代所铸的铜佛“毗庐世尊莲花宝千佛”,故名“千佛寺”。清雍正十二年(1734)千佛寺重修,更名为拈花寺。

北京市文物局22日透露,由于文保单位“拈花寺”管理使用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印刷厂未能在限期内有效整改,北京市文物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已于11月16日正式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交有关资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一步将按照司法机关的有关程序开展工作。

11月10日,北京市文物局执法队曾联合北京市西城区文委到拈花寺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针对北京市文物局8月9日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落实情况进行。记者当时在现场看到,尽管时隔三月,但拈花寺原样未动,看起来依旧和普通民居差别不大,被烧毁的西配楼依然废墟一片,几座大殿还被用来充作厂房,只有一道影壁和破旧的檐角还能依稀看出当年的模样,整改情况基本停滞不前。

拈花寺为北京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于明万历九年(1581)。因寺内千佛阁内有明代所铸的铜佛“毗庐世尊莲花宝千佛”,故名“千佛寺”。清雍正十二年(1734)千佛寺重修,更名为拈花寺。据悉,拈花寺中路北部的文物建筑西侧配楼曾于2009年12月发生火灾烧毁事故,2010年4月拈花寺西路文物建筑还发生过坍塌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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