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文物 >

国家文物局验收确定平顶山市文物大市地位

来源:平顶山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09 13:52 
核心提示:早在1979年12月出土的一件青铜礼器,拉开了应国墓地考古发掘的帷幕,这就是被认定为西周铜簋时期的“邓公簋”,因簋内铭文有邓公乍而得名。“邓公簋”是古代邓国和应国联姻时,邓国国君嫁女到应国时的陪嫁礼器。

近日,平顶山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顺利通过国家文物局专家组验收。专家组明确,我市共有5273处不可移动文物,并确定了我市文物大市的地位。

文物大市地位确立

国家文物局专家组验收反馈信息显示,我市文物资源丰富,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居河南省第四位。

据了解,此次文物普查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6大类59个小类。目前,我市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4746处,复查527处,共计5273处,其中古遗址752处、古墓葬877处、古建筑2638处、石窟寺及石刻2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76处、其他3处。

2010年4月,河南省三普专家验收组莅临我市,我市10个县(市、区)的文物成果通过省文物局专家组验收。同年11月,国家验收组专家在对宝丰县代表河南省进行验收时表示,平顶山市地处豫西山区向东部黄淮平原过渡地带,近年来的文物考古发掘和普查表明,平顶山不仅是地上地下文物大市,而且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文物遗迹遍布全市

市文物局局长许晓鹏介绍,现已查明,我市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00余处。全市现收藏文物藏品万余件,珍贵文物6000余件,其中一级文物42件,二级文物364件,三级文物5684件。多处古文化遗址是中国考古文化的标尺,如汝州李楼遗址出土我国最早的人工水稻等。

市文物局工作队副队长孙清远告诉记者,我市文物遗迹分布地域之广在全省也不多见,几乎每个县(市、区)都有自己独特的文物遗迹。如汝州市有风穴寺,寺内塔林仅次于少林寺塔林,数量居全省第二;该市还有堆汁如脂、视如碧玉、扣声如磬的汝瓷。郏县有“三苏”墓冢,有“中原第一古寨”临沣寨。宝丰县有北宋五大名窑(汝、官、钧、哥、定)中的汝窑遗址(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和官窑遗址。鲁山县有颜体书法的代表作—元次山碑,有代表汉代冶铁最高水平的望城岗冶铁遗址。叶县县衙是我国现存3座古代县级衙署中保存最完整的。舞钢市有多处古代冶铁遗址,包括《战国策》所列八大名剑中的五大名剑(合伯、龙泉、太阿、干将、莫邪)产地……

我市还有许多文物孤品,如1978年在汝州纸坊乡阎村遗址发现的鹳鱼石斧陶缸上的“鹳鱼石斧图”,是新石器时期画面最大、内容最丰富、技法最精湛的彩陶画,该陶缸现珍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被列为我国禁止出国展览的文物名单第一位。

沉睡千年的文物见证,平顶山不仅是一座新兴的工业城市,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历史赋予鹰城别名

从1986年至2007年,在漫长的考古发掘中,应国墓地出土的文物几乎涵盖两周时期。该墓地共发掘墓葬近600座,共出土铜、铁、铅、锡、金、玉、石、陶、瓷、骨、牙、贝、蚌、木等各类文物达数千件,其中尤以青铜器和玉器为大宗,而且许多青铜器都有铭文,极大地丰富了研究两周时期中原方国间关系的资料。

早在1979年12月出土的一件青铜礼器,拉开了应国墓地考古发掘的帷幕,这就是被认定为西周铜簋时期的“邓公簋”,因簋内铭文有邓公乍而得名。“邓公簋”是古代邓国和应国联姻时,邓国国君嫁女到应国时的陪嫁礼器。“邓公簋”的发现,不但丰富了夏商周断代工程资料,而且对研究西周时期中原地区和南方淮夷之间的关系具有重大价值。

1986年,应国墓地一号墓出土了一件精美的白玉线雕鹰,长2.2厘米,宽5.7厘米,是应国侯的佩玉。白玉线雕鹰属西周时期应国贵族佩饰,且古时“应”“鹰”通假,由此断定古应国以鹰为“国腾”。白玉线雕鹰的出土,赋予了平顶山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别名——鹰城。

1996年,应国墓地因其重要的学术价值,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2001年入选河南省20世纪20项重要考古发现名单。2006年,国务院将应国墓地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