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长城之父”遭遇未批先建 文物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近日,有中国“长城之父”之称的春秋时期楚长城遗址因河南叶县一风电项目遭到毁坏,遭到破坏的墙体长约2公里。目前,风电项目停工多时,叶县文物部门对工程方处以40万元罚款。据悉,这一工程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文物是历史文明的载体,是永远不可再生的资源。这一点,相信稍有文物保护常识的人都会知晓。有着“长城之父”美誉的楚长城遗址,躲过了千年的岁月风蚀,却抵不住一个未批先建的风电项目。这样的尴尬与无奈的现实,让每个人胸中都平添无数的块垒与愤怒。
一般项目施工中,因为经验缺乏,文物保护知识不足,出现偶发性的文物破坏现象尚可原谅,但叶县的风电项目显然不是这样。根据当地文保部门负责人的解释,早在项目选址之初,就“明确告知该地区有楚长城遗址,要求项目单位施工前向文物部门报批工程设计方案,由文物部门确认不会对遗址造成破坏后,才能开始施工”。让人遗憾和愤怒的是,这样的事前告知,根本无济于事。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已经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竟然是“未批先建”。
也就是说,如果工程动工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中势必要考虑对文物的破坏性影响,其选址或开工日期必定有所调整。断不至于现在出现“长城之父”被多处拦腰斩断的无奈与悲怆。可以这样说,“未批先建”正是造成长城遗址被破坏的罪魁祸首,即使事后有40万元的罚款以儆效尤和惩罚,但那被破坏的长城遗址,恐怕只能活在我们的记忆中。
事实上,未批先建之类的违规、违法活动,岂止出现在叶县风电工程项目中,在网络上搜索“未批先建”,有关的事件可以说是数不胜数。有未批先建亭台楼阁、办公场所的,有未批先建工厂车间的,有未批先建楼房住宅的,但凡这样的未批先建,总是伴随着林林总总的问题出现,或是环保不达标,或是对当地居民和民生造成巨大影响。破坏长城遗址,只是未批先建事例里一个不太平常但又平常不过的恶果而已。
未批先建的猖狂与泛滥,证明了权力制约的失范和违法成本的低廉。在这样的现实语境里,“先上车,后补票”几乎成了未批先建者心照不宣的典型心态。叶县的风电工程项目也是这样,在开工如此之长,破坏长城遗址后,才开始“报批手续”,而违法和破坏文物的惩戒不过是区区40万元罚款而已。权力监督的疲软无力,违规惩戒的轻描淡写,未批先建的横行无忌,可以碾过民生与环保,区区一段长城遗址,拦腰折断又有何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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