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文物 >

丽水市莲都区加强景区内文物古迹巡查管理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11-19 10:12 
核心提示:树立文物保护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古迹保护格局,督促文物古迹管理使用单位和使用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古迹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助推古堰画乡小镇品质化提升

2018年11月12日,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市级部门专栏>>市文广出版局>>工作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莲都区加强景区内文物古迹巡查管理》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为加强古堰画乡景区内文物古迹的有效保护和利用,确保文物古迹的安全,促进景区合理利用文物古迹资源,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4号)精神,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联合制定《古堰画乡景区文物古迹保护日常巡查监管制度》,采取措施加强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一、确定巡查监管目标。树立文物保护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古迹保护格局,督促文物古迹管理使用单位和使用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古迹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助推古堰画乡小镇品质化提升。    

二、各相关部门联动。由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会同莲都消防、电力、国土、建设、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碧湖镇人民政府、大港头镇人民政府、堰头村两委、大港头村两委等,共同负责古堰画乡景区内的文物古迹保护日常巡查监管工作。

三、明确巡查监管内容。针对文物古迹本体保护是否有刻划、涂污行为,是否有擅自拆除、迁移、修缮行为;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施工是否擅自进行修缮、迁移、建设工程、钻探、爆破、挖掘等作业;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行为是否报相应部门审批,有无对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是否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进行日常巡查监管。

四、采取巡查监管方式。通过周巡查、月巡查、季巡查等不同方式,由浙江丽水古堰画乡旅投公司组织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中队、村两委等日常监管成员,每周对景区内的文物古迹至少巡查一次以上;由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区文物执法监察大队会同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相关乡镇、相关村两委等,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巡查;由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会同消防、电力、国土、建设、公安等相关部门,结合月巡查,逢季开展综合性的安全大排查。每次巡查的侧重点不同,重点排查古建筑电器火灾隐患,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存在对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建设行为等,对文物本体是否有刻划、涂污行为,是否有擅自拆除、迁移、修缮行为等。

五、及时落实整改。每次巡查填写《古堰画乡文物古迹日常巡查登记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等现象,进行现场拍照建档,并及时责令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反馈;每次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人员将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有关建议进行建档备案。

来源:莲都区文保所;作者:陈芳红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