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文化产业良性发展还需加强金融对接(2)
——多措并举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有效对接
综合业内人士和专家意见,当前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工作,促使金融资本与文化产业有效对接,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推动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改善文化产业融资环境。
同济大学副校长郑惠强建议,建立文化产业融资信息管理平台,搭建集文化企业、文化人才、文化产品、新技术与设备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建立文化企业优质项目数据库,加强文化产品和融资项目的宣传推介,帮助文化企业资金需求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方向实现对接。
江苏证监局局长左红提出,要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对相关制度作进一步完善,使资本市场为文化产业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如针对文化企业发展中人才是决定因素的特点,制定有特色的股权激励机制,又如针对文化企业无形资产重、有形资产轻的特点,优化相关门槛设置等。
第二,进一步发挥银行和民资的作用,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
马蔚华建议,继续制定和出台各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切实优化文化产业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同时,通过进一步强化有效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增强商业银行对文化产业企业融资的信心。具体来说:一是政府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或再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引导,对商业银行为文化产业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与银行共同承担文化产业企业融资风险;二是设立一定的文化产业风险补偿基金,对于金融机构在文化产业融资上的损失,由基金进行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长陈建国认为,实现文化产业与资本金融的共同发展,应充分考虑发挥民间资本、民营企业的作用。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经过全面、科学的分析论证后,考虑给有实力、有理念的民营企业提供更多产业倾斜政策,用类似风险投资的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创业和发展,通过有序竞争,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完善文化产业监管标准体系,保证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有序对接。
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认为,标准化是文化产业借力金融资本的重要途径,政府相关部门应正确理解与处理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疏堵问题,确保在规范的前提下促进资本涌入文化市场。并强调,相关监管机构应该进行积极的探索。应明确相应的监管部门,应谨慎试点,稳步探索。在国家统一监管下建设多层次的文化产品融资市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闫冰竹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探索建立更有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同时尽快完善版权、质押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对版权登记、评估、转让、变现等环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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