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体产 >

足夜全面记录足坛扫赌 被告球员母亲:想带他回家

来源:凤凰网体育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3 20:23 
核心提示:中国足坛扫赌反黑案件的审判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12月22日,央视《足球之夜》栏目对假球审判进行了报道。19个案件,13年的案情,57名犯罪嫌疑人,3个被告单位,足球大审判拉开帷幕。

中国足坛扫赌反黑案件的审判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12月22日,央视《足球之夜》栏目对假球审判进行了报道。19个案件,13年的案情,57名犯罪嫌疑人,3个被告单位,足球大审判拉开帷幕。

岁末隆冬,马上要进入一年中最寒冷的时刻,而中国足球此时也处于最冷的寒冬。从2009年8月25日,公安部指定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对中国足球涉嫌犯罪现象展开刑事侦查开始,800多天过去,终于到了审判时刻。节目开始主持人刘建宏感慨道:“我和我的同事在这个演播室做了将近16年的《足球之夜》,我们希望这样的审判越早到来越好,因为越早到来中国足球就越可能获得机会重生,今天中国足球在错失很多机会之后到了非常难堪的局面,那些昔日足坛名宿如今都成为憔悴的阶下囚,作为工作中跟他们接触很多的人,我不禁问自己如果也是中国足球的工作人员,会不会也和他们一样锒铛入狱?”接下来刘建宏发表一下自己对扫赌审判的看法:“我们必须要记住这一点,这一次足球大审判对于中国足球来说不意味着摧毁,而是面临新生。摧毁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拯救。”

2011年12月19日,举国瞩目的中国足坛反赌扫黑大案公开审理在辽宁铁岭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中国足协女子部主任张健强成为受审第一人。即便没有法院旁听证,当天仍有上百名记者和球迷来到法院门口,审判受关注程度可见一斑。20日,原裁判黄俊杰和周伟新在丹东受审,现场旁听者介绍了周伟新受审的情形:“周伟新很轻松,走进法庭带着一种像孩子犯错误似的感觉,羞赧当中有一些惭愧,最后陈述的时候结结巴巴地说‘考虑我是初犯,请从新宣判’。”

20日的铁岭中级人民法院迎来庭审人数最多的一天,王珀、杜允琪等18人接受审理,由于旁听席位有限,被告亲属只能有一人进去旁听,无锡中邦某队员的母亲只能在法院铁栅栏外等候儿子的审判消息,妇女头发稀疏,双眼红润,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中苦等让人心寒,说起儿子踢球,这位母亲表示:“从小不让他踢球,但是儿子喜欢。(踢假球)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也不关心这个,我不喜欢球,我喜欢跟孩子一块儿回家。”而中央电视台《足球之夜》记者周丹彤也在微博中记录了这一画面:这是无锡中邦某队员的母亲,法庭正在审理她儿子的案件,她的丈夫拿着他们家中唯一的一张旁听证进入了法庭。她确只能在铁栅栏外煎熬。看着她稀疏的头发、红润的双眼,我真的有些不忍拍摄与采访。她说:“她从小就不让她儿子踢球,可儿子喜欢没阻拦住。现在是老天对她的惩罚,她现在只想领着儿子回家。”看来母亲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儿子能够平平安安回家。

傍晚时分,铁岭法院中审理的十多名嫌疑人在法警的看押下走出法庭,他们中的有些人利用上警车的瞬间跟自己的亲属们点头示意,看到这些熟悉的球员和俱乐部的老板们,站在法院外的记者们有的更多的只有震撼和感慨。嫌犯尤可为的代理律师程邵菲表示,这些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认罪态度良好,他尤其对前成都谢菲联老板许宏涛法庭陈述印象深刻 :“我也是不小心成为这种潜规则的俘虏,更没想到犯罪,但是我对不起中国球迷,对不起中国足球,表示悔罪,希望自己早日回归社会,为大家做一些事情。”

程邵菲律师也表达了自己对这起案件的看法:“我以前是个球迷,但是我现在都不看球了,原因就是我不愿看到这种情况出现,但是现在出现这种情,不管他犯了什么罪,我认为都应该履行法律程序。我们国家的法律应该健全起来,法律健全了,将来的假球就应该不会出现了。当时他们去做这件事的时候很多人不知道是犯罪,但不能说你不知道就不处罚,正是因为你不知道犯了罪,你付出代价,才能警示全社会。”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