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赌案导火索王鑫涉案金达十万 案件性质兼具假赌
中国足球腐败案在辽宁铁岭的审理22日进入第四天,包括本次足球腐败系列案的“点捻人”、前辽宁广原俱乐部总经理兼领队王鑫在内的三名涉赌被告人出庭接受了审判。庭审在当日结束,法庭没有当庭作出一审宣判。
据悉,22日在铁岭的庭审与前几日相比,体现了两个特征。一是围观的群众和守候的记者明显比以往大幅减少,守候采访的记者仅有十人左右;二是对王鑫等涉赌被告人的庭审时间,明显较以往大幅缩短,成为铁岭、丹东开庭审理足球腐败系列案至今用时最短的一次庭审。
记者注意到,22日的庭审从8时30分开始,到10时左右即已结束。庭审全过程仅用了1个半小时。
根据此前铁岭中院对外张贴的公告,与王鑫一同在22日受审的还包括刘心斌、刘彤。此三人涉嫌的罪名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开设赌场罪。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和法庭审理显示,王鑫案件与假赌有关,是本次系列案开审至今第一起兼具假球、赌球两个要素的案件。王鑫等人被指控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足球比赛结果,其中2006年8月19日,中甲联赛广州医药主场迎战山西路虎的比赛,便是王鑫参与操纵最典型的一场假球。在先前受审的王珀和22日接受庭审的王鑫,当时分别担任山西路虎俱乐部正、副总经理,在那场比赛之前,广州医药必须确保赢球,才能冲超,于是经王鑫等人“协调”,广州医药出钱20万元,保这场必赢,山西方面卖球。同时王鑫等赌这场球,需要大比分赢才能获得最大利润。最终,广州医药队以5:1大胜,并将20万元通过中间人交给了山西路虎俱乐部。
据了解,王鑫本次被控涉嫌多次赌球、假球犯罪事实,涉案金额总计数十万元。与其一同受审的刘心斌、刘彤则与王鑫在新加坡赌球相关联,涉案金额不等。
王鑫是辽宁人。2007年,其在担任辽宁广原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兼领队期间,带领球队在新加坡联赛中打假球,最终队内几名球员被判刑,王鑫本人则逃回国内。2008年底,他被新加坡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在被辽宁省公安机关抓获后,王鑫供述了一系列假球案件;办案部门顺藤摸瓜,从而牵出了这一震惊海内外、牵扯数十名被告人的足球腐败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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