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体产 >

足协断案:国安后卫违规登场?质疑者证据不成立

来源:《球迷》报 作者:谢东樱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29 16:00 
核心提示:尽管津京大战已经结束,但有关这场比赛的余波仍在延续。近日,有关张辛昕在足协杯半决赛红牌停赛,却在中超泰达与国安的比赛中登场一事引发争议,各方认为足协违规,应判国安0:3负。

尽管津京大战已经结束,但有关这场比赛的余波仍在延续。近日,有关张辛昕在足协杯半决赛红牌停赛,却在中超泰达与国安的比赛中登场一事引发争议,各方认为足协违规,应判国安0:3负。不过,足协很快对此事进行了解释,认为国安没有违规,张辛昕应该在下赛季国安足协杯第一场停赛。

之所以有关张辛昕津京大战出场资格遭到质疑,主要还是因为足协杯半决赛的一张红牌。在那场半决赛中,张辛昕因为对鲁能的单刀球采取了技术性的犯规,因此被当值主裁红牌罚出场外,国安主帅帕切科正是因为对这次判罚不满而导致情绪失控,也被罚上看台。不过,在3天之后的津京大战中,国安首发阵容中出现了张辛昕的身影,这位球员也打满90分钟的比赛,帮助国安取得了胜利。

质疑者认为,按规定在某一项赛事中没有执行的停赛(被淘汰或该赛事的最后一场比赛),应累计入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另一项赛事中的下一场正式比赛中。张辛昕在足协杯半决赛得到红牌,国安随即被淘汰。外界认为,张辛昕应在下一场中超联赛即泰达与国安那场比赛中停赛,但意外的是张辛昕出场比赛,国安赢球。如若违规,国安将被判0:3负。不过,查询英超、西甲等欧美联赛,也出现过类似情况,但只是在追加停赛时会涉及两项赛事,而正常的红牌停赛,一般都不存在停赛的问题,因此张辛昕联赛登场资格没有太大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泰达方面赛后也未对此事提出上诉。“于涛和姜坤联赛就停了,他们是追加的,而张辛昕是正常停赛,只停足协杯。”足协一位官员这样表示。

考虑到外界对此疑问较多,足协方面还是特意进行了解释,“张辛昕并非遭纪委会处罚而导致停赛,所以没有违规。”足协职业部主任刘殿秋表示,《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中的规定针对的是因违纪被纪委会处罚导致停赛的球员。“张辛昕是正常的红牌停赛一场,属于足协杯规程范畴。所以,他应该在下赛季国安足协杯第一场停赛。” 正因为如此,泰达也未进行上诉,此事应该画上一个句号。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