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体产 >

李娜赞助合同超刘翔追姚明 商家得意需成绩支持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褚鹏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02 16:34 
核心提示:还未踏上中国网球公开赛的赛场,李娜在赛场外却早已获得成功。身披10大赞助商,李娜已在数量上压过奥运冠军刘翔,商业上的成功已是毋庸置疑。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李娜还需要避免类似刘翔受伤后的商业落差。

还未踏上中国网球公开赛的赛场,李娜在赛场外却早已获得成功。身披10大赞助商,李娜已在数量上压过奥运冠军刘翔,商业上的成功已是毋庸置疑。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李娜还需要避免类似刘翔受伤后的商业落差。除了需要调整心态外,李娜需要学习寻找商业与训练的平衡点。

赞助合同超翔赶姚

本届中网公开赛前,李娜正式同国内某矿泉水品牌签约,代言费达到千万元人民币。这只是李娜商业帝国的冰山一角。“很快还要再签3个赞助合同。”经纪人麦克斯说。

几乎在李娜锁定法网女单冠军的一瞬间,李娜经纪人的电话就成了热线。麦克斯在接受采访时多次表示,想要和李娜签约的企业实在太多,几乎每天都接到想要邀请娜姐代言的电话和邮件。目前,李娜已经有10家赞助品牌在手,“这还是我们精心筛选,并在李娜挑选后的结果。”麦克斯说。

在法网问鼎前,李娜只有两个商业代言在身,如今她已经超过刘翔。跨栏飞人巅峰时不过身背8个赞助。而根据福布斯杂志的观点,虽然今年姚明的收入达到1.3亿元人民币左右,但姚明退役后将不再受新赞助商的青睐,他很可能在明年被李娜超越。

爆炒之下李娜难熬

随着众商家在追逐李娜的过程中,将气氛越炒越热,李娜的商业价值在成倍激增的同时,也在忍受着这番爆炒带来的负面效应。昨天采访中,李娜的话颇有深意,“现在进入工作时间了,不能再玩了。”

在商业方面取得巨大的收益,意味着李娜必须要花更多的精力来出席商业活动。结束法网和温网征程后,连续的庆功会和商业推广活动,让李娜连轴转了十多天,直到美网之前去慕尼黑的训练基地,才彻底清净。以至于在某门户网站推出的“李娜美网首轮出局原因”的调查中,超过70%的网友选择了“商业活动过多影响正常训练”一项。而说到李娜法网夺冠后的低迷,是否与商业活动过多有关,麦克斯的回答有些轻描淡写,“女子球员赢得一个大冠军后都得适应适应,她会好起来的。”

商业领跑要靠成绩支撑

中网前接受采访时李娜已经透露,明年的伦敦奥运会将是自己参加的最后一届奥运会。而李娜在吸金能力上还能持续多久,要看她在职业网坛上还能有多久的竞争力。有专家分析,李娜的身价暴涨在于亚洲第一个大满贯得主的地位,但这一地位并未恒定不变,李娜仍需继续充当领跑者,才能维系自身的商业价值。因为奥运会因素,直到明年上半年,她依然会是商家们追逐的对象。

为了保护李娜的利益,经纪人也将赞助期限设定为三年。不过,如果明年新赛季打响后,李娜不能用更好的成绩来保持热度,商家对她的兴趣也会随之下降。刘翔受伤前后商业代言的巨大变化,将是李娜的前车之鉴。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