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卖中超”计划被叫停
中超公司总经理鲁俊上任时间不长,事情还不少。
中超公司与深圳雷曼光电酝酿签下的中超赛场LED屏赞助合同,在经过媒体的不断追踪报道后,昨天传出新的进展:在本周二中超公司董事会上,董事们通过投票表决否决了这一意向合作协议,“贱卖中超”事件,暂时划上句号。
LED屏换2.7亿中超商业资源?
上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该公司与中超公司签下一纸6年合作协议的公告,显示该公司将向中超14家俱乐部的主场(长春和深圳主场已自行拥有LED屏的广告牌)提供总长度为3360米的LED屏,时间从2011年到2016年,在合同期满3年后,所有LED屏将归属中超公司所有。
这一看上去提升中超主场硬件设施的合作协议,却被国内某专业体育媒体深度挖掘出幕后的“猫腻”:中超公司虽然获得LED屏,但却需要在6年内支付总值为2100万元的后期服务费,其中包括软件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费等。更惊人的是,中超公司将把14个主场的二圈广告牌(上海虹口和天津泰达的专业体育场,无法摆放二圈广告牌)开发利益悉数交给雷曼,作价“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的广告资源”。而在合作细节中标明,雷曼公司如果让其他广告公司来经营“二圈广告”的开发,其所得的收益与中超公司无关。
同时也有中超俱乐部人士表示,“二圈广告”因为高度高于“一圈广告牌”,每年2000万的价格被严重低估,而且对“一圈广告牌”未来的招商带来巨大影响,同时也影响了现有的出现在“一圈广告牌”赞助商的利益。如果按照目前“一圈广告牌”的市场价值计算,“二圈广告牌”在6年的时间里可以产生约2.7亿元的广告效益,相当于中超公司为了14个主场的LED屏,不仅要付给雷曼2100万元的现金,还要搭进2.7亿元的广告资源。
中超董事群起否决“贱卖协议”
在本周二的中超董事会上,鉴于此“贱卖协议”被媒体穷追猛打,而在最近几天才获悉了合作协议细节的中超董事们,也表明了对此协议的无法接受,这也证实了之前中超公司总经理鲁俊,声称的“此协议已经向中超公司董事通报”的说法有误。
据这家体育专业媒体称,在历时3个多小时的会议上,尽管包括中超董事长于洪臣在内的高层反复劝说,但来自各中超俱乐部的董事,尤其是天津泰达俱乐部老总李广益在内的多人,都持非常坚决的反对意见,认为此合作对整个中超的利益损害太大,不同意把这一草签协议变成正式协议。
在最终的投票表决中,这一协议果然未获通过,而且与会董事还再三向中超公司管理层强调,在以后的商业合作中,中超公司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必须要慎重,类似“贱卖协议”和“不平等条约”,坚决不能进行合作。
据了解,在“雷曼计划”基本被否决的情况下,关于各主场的LED屏合作,中超公司可能会启动与另一家非上市公司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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