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改要适应网络侵权的变化(3)
江苏省版权局版权专家袁学术认为,版权环境的改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毕竟免费使用比付费使用能节省成本,而尊重版权是要付出代价的。
近些年来,我国对于网络版权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力度都在不断加大。
在司法保护方面,2016年司法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第一,网络内容产业各领域版权纠纷数量趋于均衡,其中网络文学案件数量达到总量的24%,比去年增加10个百分点,涉及著名影视作品互联网传播的版权纠纷案件不断增多;
第二,网络版权案件新载体、新形态不断出现,涉及的传播方式日益多样化,一半的侵权纠纷案件通过网站、搜索引擎、浏览器等方式传播。此外,通过APP、电视盒子、微博微信等方式提供网络传播服务引发的侵权案件也层出不穷;
第三,网络版权案件的地域分布呈现出相对集中适当扩散的态势,八成以上的案件源自北京、浙江和广东三个地区,知识产权法院在审理网络版权案件中作用突出;
第四,刑事司法是网络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网络文学和网络游戏领域的刑事案件数量最多。
报告数据显示,在行政保护方面,2016年,版权监管部门针对互联网治理的热点和难点,明确了网络文学、APP、广告联盟、私人影院和电子商务平台等五个重点整治领域,并对其实施了分类管理和专项整治。
同时,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还重点关注贴吧、自媒体、私人影院等侵权盗版现象频发领域,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行政处罚和刑事移送力度;加强对重点网站和重点作品的监管;并对网络版权保护中涉及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研究探讨,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
2016年,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推进了约谈工作机制、预警工作机制,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剑网2016”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查处行政案件514件,行政罚款4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3件,涉案金额2亿元,关闭网站290家。
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调研发现:“从2015年到2017年,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连续打出了立法和执法组合拳,发布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文件,比如关于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关于网盘的秩序的规定等。”
论坛上,郑宁总结了网络版权行政执法的四方面特点:第一,从执法到治理的转变,版权治理强调的“治理”是多中心、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合作。第二,版权机关的执法从原来以专项行动为主,转变为更加加强日常的监管。第三,从笼统监管到分类监管的转变。第四,监管手段从以刚性监管为主导,向刚柔相济转变。
郑宁指出,未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如何进行有效衔接,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网络版权保护是为实现利益平衡
“我们在看到版权产业、版权保护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我们仍面临的问题、困难和挑战,在这些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我们的法律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汤兆志说。(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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