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作品侵权已成产业瓶颈 呼吁公众意识
地产广告随意使用网上下载的图片用作宣传,报纸杂志图片制作所采用的图库光盘居然是盗版,网友将自己“收集”的各种精美图片汇集建立起自己的个人网站……种种不经意的行为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图片著作权人的利益。10月19日,一场有关影像作品版权保护的座谈会在京召开,旨在联合业界人士、国家法律机构,呼吁公众意识,交流与探究视觉影像行业版权保护问题,加强版权行业管理与自律,推动视觉影像版权保护和产业发展。
座谈会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相关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与广告公司代表、图像行业相关企业代表、图像知识产权相关律师机构参会,围绕“视觉影像产品的版权保护现状及思考”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鼓舞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空前繁荣。然而,虽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著作权法》也几经修订,但是影像侵权的现象仍有发生,已成为影响摄影图片业繁荣发展的瓶颈。加强对摄影图片的版权保护,为其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已成当务之急。座谈会从剖析摄影图片典型案例入手,介绍了摄影图片侵权的表现形式、问题与特点,以及增强版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汤兆志和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在致辞中表示,影像作品自身具有感染力与震撼力,并且具有其独特的、宝贵的社会价值与人文价值,影像作品的版权理应受到尊重与保护。然而,包括视觉中国集团维权总经理张宏麟在内的维权律师们则表示,由于广告等行业使用素材的不良现状,导致图片及影视素材行业发展艰难。从业者呼吁这条产业链上的相关行业、企业、个人能够提高对图像素材版权尊重和保护的意识。而参会的知识产权庭法官们则通过对我国图像素材版权保护现状及法律环境的剖析,引发了与会者对我国图像素材版权保护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深入思考。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表示,依据《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运用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手段推进摄影图片的版权保护,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摄影图片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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