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集会纪念少先队队刊《少年号角》创刊5周年
2012年9月25日下午,江苏省少先队队刊《少年号角》创刊5周年纪念大会在南京凤凰广场隆重召开。共青团江苏省委书记万闻华,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斌,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张国梁,江苏省少先队总辅导员姜东,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佘江涛,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社长张胜勇等出席纪念大会。
江苏省少先队队刊《少年号角》创刊于2007年,是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与共青团江苏省委携手合作,中国少年先锋队江苏省工作委员会与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共同创办的刊物。
创刊5年来,《少年号角》秉承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育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发展的办刊宗旨,为江苏少先队搭建了一个优质高效的媒体平台,为少先队宣传教育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出了贡献。杂志立足江苏、面向全国,不仅及时、准确地传递党的声音,报道各项重大活动与事件,还为全省少先队基层组织、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提供了交流渠道、展示园地,促进了各地区、各层次少先队工作的交互发展,使江苏少先队宣传教育工作得到提升。
万闻华为《少年号角》创刊5周年题词:“少先队文化建设意义重大,让《少年号角》吹得更加嘹亮悦耳!”凤凰集团暨凤凰传媒董事长陈海燕为《少年号角》题词:“搭建优质媒体平台,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业服务。”
在《少年号角》创刊5周年纪念大会上,万闻华、周斌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万闻华首先热烈祝贺《少年号角》创刊5周年,并对《少年号角》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它借助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东风,一是要坚持正确导向,二是要把握内在规律,三是要密切联系基层,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成为全省少先队文化建设的主力军、落实少先队根本任务的主阵地、培养“两个率先”合格预备队的主战线。
周斌在讲话中提到,作为中国的骨干文化企业和国内出版业的领军企业,为新时期少先队大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是凤凰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他鼓励“江苏少儿出版社要紧紧抓住这样的机遇,打通工作关联,打造《少年号角》品牌,加快拓展延伸、发展壮大少儿报刊集群,努力成为凤凰报刊发展的领头羊、排头兵”。
与会庆祝的还有江苏省少年儿童研究会专家以及来自全省各市的少先队工作者和小读者代表。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