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传媒机构 >

中国青年报:委员痛斥“文化面子”工程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1 10:47 
核心提示:文艺界别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说起这样一件事:在中部某地区出差时,他参观了当地新区建成不久、投资过亿的一所图书馆,然而,被称作当地“标志性文化工程”的图书馆里却看不见几个读者。

文艺界别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说起这样一件事:在中部某地区出差时,他参观了当地新区建成不久、投资过亿的一所图书馆,然而,被称作当地“标志性文化工程”的图书馆里却看不见几个读者。这家图书馆馆长私下告诉陈力,不仅如此,很多读者进来后还感到头晕——地面是平的,但窗户居然是斜的。

“很多地方进行新区建设、城市改造,常常把公共文化场所修在新区里,虽然修得很漂亮,但远离居民区,也没有公共汽车,老百姓怎么使用?”陈力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我去了好几个地方,发现地方对文化挺重视,每年投入很大。但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公共文化服务是老百姓身边的服务,离开老百姓,效果就事与愿违。我们有一些领导对文化发展缺乏正确的发展观。重硬件、轻软件,把文化作为‘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或者是他们考虑不到,忽略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特点。”

在陈力看来,这无疑是一种“文化浪费”现象,“公共文化服务首先要用起来,否则财政就是无效的投入,就是浪费。”他说。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在3月9日政协大会发言上,全国政协委员张大宁说,过去的10年里,我国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从未超过0.5%。这些有限的资金,70%以上用于城市文化建设。而投入城市的资金被一些地方政府用于建设大型文化设施,有的竟成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老百姓很难从中得到实惠。

早在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九三学社就曾提交《刹住剧院建设奢华之风,倡导文化建设勤俭节约》这样一份提案。提案中介绍:一个经济并不富裕的城市耗资10亿元,建设了近7万平方米的大剧院,用20公斤黄金铺满大幕炫耀金碧辉煌,用钢总量近1万吨,宣称堪与国家大剧院、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相媲美。南方某城市,一个歌剧院投资超过10亿元,建筑面积达4.6万平方米,号称用钢总量超过鸟巢,建成后将成为全国第三大歌剧院。九三学社对南方某省40多家剧院调查后发现,这些剧院全部采用高耗能、高耗材的建筑形式,文化设施建设投资迅速攀升。

“建文化设施本来是件有文化的事,但是做得很没文化。”该提案起草人、九三学社文化教育专业委员会成员闫贤良说。

奢华文化设施建筑的背后是成本过大,运营不下去,需要财政供养。闫贤良告诉记者,全国剧院经营状况十分不乐观,一年能运营300场的剧场连一半都不到,主要原因是投资收不回成本。“奢华型建设后,运营成本高。国家大剧院一开门就要花50万,其他投资更高的要多少钱?”

但据闫贤良回忆,提案提交后,没听到回复和处理的消息,这类文化设施却越建越多。“它不构成违法,只能靠政府部门监督。这件事情的控制权在地方政府,文化部、住建部都控制不了。”他说。

此外,文化设施重复建设情况也存在。据媒体报道,某城市计划投资40亿元打造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而原有的非遗园投资超过10亿元、使用才不到3年。欠发达地区也开始加入到攀比风潮中。江西某市斥资1.6亿元,建设了一组包括汤显祖大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广场的建筑群,剧院建成后遇冷,无法维持运转。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文化厅副厅长边发吉认为,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加大,值得肯定。这些现象确实都存在,但文化管理部门有相关的评级体系可以起到制裁作用,“如果不达标,下次我不给你投钱了,而且要全省通报,我认为这套机制做得很严谨,可以制约到。”他说。

但陈力并不这么看,“这种检查常常是无效的检查。已经修好了,检查又有什么用,让它搬走吗?文化发展是长期持续的,但很多领导认为是立竿见影。解决这个问题没有灵丹妙药,只能期待各级政府在决策上有正确的文化发展观。”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下一个五年计划中,要推进国家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等一批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对此,冯骥才委员表示有些担忧,“国家的文化形象不是靠文化场馆来树立的。我担心,各个地方会因此效仿,‘我也要做个大的’。”据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国家大剧院竣工以来,全国30多个城市新建了投资在亿元级别的大剧院,总投资大致超过了100亿元。

“文化设施需要建,但不是奢华型,而是基层的、社区的。老百姓提高文明素养,不是靠几个博物馆和剧场就能马上解决问题的。投资加大是对的,但一定要落实好,一定要远离政绩工程。”闫贤良说。

闫贤良认为,从文化政策法规上看,文化部应该联合住建部出台控制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投资上限的文件,“要有对不同文化设施进行上限控制的法规性文件,在立项时就开始把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也应该把奢华型建设纳入其中,进行监管。”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