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免费视听时代或将被终结 用户付费习惯有待培养
“免费”和“分享”,一直被很多网民视为与生俱来的“互联网精神”。近年来,这一精神正面临着严峻考验。
《北京晚报》1月20日报道称,十三月唱片公司携27位音乐人,已正式向百度公司发出律师函,就MP3侵权索赔685万元。
1月21日,VeryCD网站创始人宣布,该网站将不再提供电影、电视剧和音乐的免费下载服务,并表示“去盗版化是顺势而为,目前要做的,是如何帮助用户便捷地获取到正版内容”。
而早在2009年年底,BTChina联盟、“伊甸园BT&字幕下载区”、CHD联盟等诸多提供影视音乐免费下载服务的网站,先后因版权等原因关闭。
针对这一系列现象,有观点认为,互联网影视及音乐的“免费时代”或将终结,“付费时代”即将来临。
2011年1月发布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3.62亿,使用率为79.2%。国内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2.84亿,在网民中的渗透率为62.1%。
面对如此庞大的用户规模和使用率,一旦网络音乐、视频开始收费,收入规模显然不可小视。虽然有不少专家和网民认为,从长远来看,互联网的“内容付费”是大势所趋,但过去几年,不少网站尝试的收费服务,都因用户不买账等原因未能成功。
免费下载与盗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业内人士认为,盗版横行,不仅损害本土创新产业的发展,而且打击原创者的信心,对中国本土的创新力是一种极大损害。
近几年,国家在加大打击盗版力度的同时,也在强化对版权的保护力度。2009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规定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境内外电影片、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内外电视剧等,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2010年11月12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
2011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尽管法规密集出台,但网民的付费习惯却有待培养。
2011年1月发布的《2010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在网络视频用户中,19.7%的人在过去半年内下载或在线收看过高清视频,用户规模约为5584万。其中,6%的网络视频用户在过去半年曾付费收看过视频节目。
在非付费用户中,72.9%的用户明确表示习惯免费收看视频,并且未来也没有付费收看网络视频的意愿。
与此同时,对互联网的“内容付费”模式,网民一直存在各种各样的担心,如价格是否合理,内容是否优良,付费后的用户体验能否比免费体验更好等等。只有这些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才会有人心甘情愿地付费。
“内容付费”虽然是一个趋势,却从来不是互联网企业唯一的生存之道。众所周知,目前互联网领域,无论是新闻媒体、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还是杀毒软件等细分领域,均是免费模式占据主导地位。
不久前,提供免费杀毒软件的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表示,公司成立之初就有一个10年计划,前5年做好安全杀毒软件及用户体验,建立用户群,后5年专注于公司的盈利模式定位。
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截至2010年5月底,360免费杀毒的市场覆盖率超过51%。在8个月内,用户总数突破2亿。免费杀毒的服务模式彻底改写了中国杀毒行业的旧格局,成为个人用户市场的主流。
互联网上的影视与音乐下载服务,最终将迈进彻底的付费时代,还是诞生免费提供正版服务的崭新网站,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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