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传媒机构 >

中南出版传媒龚曙光:“我向温总理提三条建议”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0 12:36 
核心提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22日至2月1日在中南海主持召开5次座谈会,征求对即将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22日至2月1日在中南海主持召开5次座谈会,征求对即将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在1月24日举行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界代表座谈会上,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龚曙光作为新闻出版界代表参加了座谈,针对在倡导全民阅读、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建设数字出版平台等方面如何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向温家宝总理提出了三条建议。

龚曙光的第一条建议是:适当加强对全民阅读的论述和倡导,有利于全民族文化、道德素养的整体提高,也有利于文化内需的扩大。

建议中说,阅读,一直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学习习惯,是中华文化传承的优异通道,是中华道德培育的优秀方式。“建议报告适当加强对全民阅读战略意义的阐述,并进行强有力的倡导,使阅读成为一种民族风尚。”龚曙光说。快速增长的新闻出版生产力与相对滞后的文化购买力之间的矛盾,完全可以由全民阅读所形成的巨大内需化解,并保障出版业持续健康发展。新闻出版界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一直倡议把每年4月23日设立为“中国读书节”,并以此为旗帜大力倡导全民阅读,营造全社会写好书、出好书、卖好书、读好书的文化氛围。

龚曙光的第二条建议是:适当加强对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支持政策的表述,有利于文化产业“航母”的打造,也有利于文化产业作为支柱性产业的形成。

建议中说,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是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重要措施,更是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必由之路。正是基于这种产业发展和文化安全的重要性,报告在布局“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时,对培育骨干文化企业进行了强调。“然而,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资源分布过散、规模过小,这既对文化资源的整合提出了要求,也使骨干文化企业的打造面临着困难。”龚曙光说。为此,他向总理建议,政府应研究制定具体的税收、金融、资源、人事、政府采购等配套政策,通过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使一批具备条件的大型文化企业率先做大做强,成为产业发展的企业骨干和文化竞争的巨型“航母”。

龚曙光的第三条建议是:适当加强对高起点数字出版平台的政府支持,有利于加速中国出版业的技术转型,优化现代业态下的出版管理。

建议中说,数字技术的发展,导致了人类传播方式的革命,由“集于一纸”变为“集于一屏”的历史大势已不可逆转。传统出版业要完成这一历史性转型,必须依赖于数字出版平台建设。“目前数字出版平台的建设刚刚起步,低层次的竞争已现端倪。在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历程中,因低层次竞争耗费资源、抬高成本等教训已经有过,在刚刚起步的数字出版领域,与其未来‘拨乱反正’,不如现在建立秩序。”龚曙光分析说。他认为,如果政府不战略性地尽早投入,国外资本就会捷足先登。以政府之力支持企业迅速壮大,应当是我们进入现代信息传播产业、优化出版传播管理的有效方式。

第一次走进中南海当面给温总理提建议的龚曙光,谈起这次经历,激动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他在1月26日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说:“温总理非常平易近人,非常重视听取来自基层的意见和声音。”

龚曙光说,他是1月20日接到参加座谈会通知的,在仔细研读《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并认真思考后,写下了2700多字的建议和意见。每个人发言时温总理都听得很认真,记得很仔细,并不时插话。龚曙光告诉记者,能够代表新闻出版界参加这次座谈会,与温总理近距离地进行交流、提建议,深感荣幸。“新闻出版业的改革与发展之路,深刻地昭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并激发我们自觉承担起深化改革的历史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