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三网融合视界 > 业务 >

“三网融合”再起风云

来源:证券导刊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7 19:13 
核心提示:国家网络公司的成立将使得广电系的全国性经营主体得到统一,而这无疑将加快广电各省省网的整合及双向改造进度,并最终实现省网注入国家级有线网络公司的目标,至此广电系统才真正拥有与中国电信等三大运营商对话的实力,使得“三网融合”的推进能进入实质阶段

宽带网络作为一切新技术与新经济的基础,必然会受到监管高层的持续关注。就目前而言,推动国家宽带战略和“三网融合”显然是监管层的核心诉求,因此,宽带市场必然会维持高景气度;而光通信行业必然会从宽带市场的持续景气中长期受益。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5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信息化发展、保障信息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培育壮大相关产业和市场。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确定实施“宽带中国”工程。会议明确,加快信息网络宽带化升级,推进城镇光纤到户,实现行政村宽带普遍服务。会议要求,加快部署下一代互联网,重点研发下一代互联网关键芯片、设备、软件和系统,推动产业化。加快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培育壮大相关产业和市场。

政策持续关注,“三网融合”进程有望提速

政策高层持续关注,表明其强行推进“三网融合”的态度依旧坚决。我们一直强调,决策高层推动“三网融合”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来完善中国基础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催生新的产业形态,进而促进社会生活及经济发展,这也是与决策高层提出的转变经济结构、发展新兴战略产业等战略是高度一致的,因此,政策高层必然会持续、强行推动“三网融合”向前发展。

此次温家宝总理再次主持会议就“三网融合”问题进行讨论,表明政策高层持续推进“三网融合”向前发展的态度坚决。可以预见,未来决策层必然会在产业政策、行政决策等层面采取更多措施,以推动“三网融合”的实质进展。

国家有线网络公司有望加速挂牌,以推进“三网融合”进展。从目前“三网融合”的发展现状而言,广电行业整合进度低于预期是阻碍“三网融合”继续深入的主要因素。因此,我们判断,决策层为推动“三网融合”的加速推进,会促成国家有线网络公司以更快的速度挂牌,以从根本上解决广电行业投资主体与竞争主体缺失的问题。

我们认为,国家网络公司的成立将使得广电系的全国性经营主体得到统一,而这无疑将加快广电各省省网的整合及双向改造进度,并最终实现省网注入国家级有线网络公司的目标,至此广电系统才真正拥有与中国电信等三大运营商对话的实力,使得“三网融合”的推进能进入实质阶段。

“三网融合”与“宽带中国”战略并举,保障光通信行业高景气度

我们认为,“三网融合”与“宽带中国”战略的加快实施,将是决策层及监管层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核心诉求。在此诉求下,我们可以判断:1、在运营商市场,通过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引导运营商加快对光线宽带网络的部署力度,建设完善的高速信息网络基础设施;2、通过持续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广电的市场化速度,并催生基于宽带网络的一系列新的产业形态,丰富经济发展形式。

因此,我们认为,“三网融合”及“宽带中国”战略的并行实施,使得宽带网络建设保持持续的高强度,从而为光通信行业的持续景气提供了保证。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