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湖北文化实力迈进全国第一方阵(4)
政策——
加大投入加大扶持落实优惠
关键词:财政支出“两个高于”;增加专项资金额度;税收优惠
《规划纲要》从完善和落实政府投入保障政策、文化经济政策、文化贸易促进政策等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内容解读】
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同经济实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十二五”时期公共财政的文化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高于“十一五”时期,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经费保障投入,优先安排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重点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需经费,扶持公共文化机构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依法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使用。逐年稳步增加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等文化专项资(基)金的额度。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增加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转变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对已有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进行修订或延续。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以及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及民间对文化的投入明显增加。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落实公益性文化单位消耗水、电、气执行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电、气价格标准的政策。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政策,为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健全文化贸易促进政策——加大已有支持文化对外贸易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制定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完善文化出口审批和收汇管理,加大资金补助、税收减免、出口奖励力度。扶持原创性的、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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