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长等多名官员落马 住建局长陷入艳照门(3)
“楚风苑”项目土地以15万元每亩出让,而当时四级地的价格也在30万元每亩
“楚风苑”小区位于楚雄市东南新城。这是楚雄州委、政府搞的一个公务员集体“团购”商品房项目。根据2009年6月12日楚雄市规划局审批公示,该项目面积635440平方米(953.16亩),计划建设规模近3000套。
楚雄州委一名官员介绍,公务员小区的建设计划早在七八年前就已提出。当时制定招标方案时,楚雄州提出3点条件,十年以上施工经验,100万平方米的从业经历,还得垫资10亿。项目最初由州委一名秘书长负责,2008年底第一次招标流产,方案没成功。
2008年底,楚雄州成立“州属行政机关职工团购商品房项目领导小组”,州委副书记、州长杨红卫任组长,副州长吕琳麟任副组长。“项目建设指挥部”设在州住建局,吕琳麟任总指挥,王斌任副总指挥。
楚雄州人大一名官员介绍,杨红卫将第二次招标工作交给吕琳麟,“吕立马就搞定了。”
据了解,2009年上半年,参与“楚风苑”项目第二次投标的企业有七八家,最后是楚雄本土的三家房地产企业成功拿地,分别是:楚雄佳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楚雄开发区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楚雄昇源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2009年6月15日,三家本土房地产企业参加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举行的竞标,当年6月30日分别竞得“楚风苑”项目三个标段的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合同。
对于这次竞标的情况,5月9日,记者先后向楚雄州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州委宣传部提出采访要求,被拒绝。
答复是,“楚风苑”项目涉及案情,关联度非常高,目前仍在调查。据了解,有关部门已将“楚风苑”项目所有材料取走调查。另有消息,有关部门将对2000年以来建设系统的项目展开全面审查。
调查显示,上述地块最终确认的土地转让价为225元/㎡(15万元/亩)。楚雄市国土局地产交易所所长张学福5月9日称,该地不在当年基准地价范畴,此价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确定,经政府批准。
记者查阅楚雄市国土局2009年土地审批表,发现“楚风苑”项目转让土地级别为“无”。在同时段审批的其他项目土地转让价,四级土地有449元/㎡(30万/亩)、658元/㎡(44万/亩),二级土地则为825元/㎡(55万/亩)。
公务员小区涉嫌违规
公务员小区共有联排别墅等四种户型,每平方米价格比市价低四五百元
一名曾参与“楚风苑”招标活动的官员称,房价每平方米较周边市场价低四五百元。为节约成本,州政府还专门出台一些措施,统一采购水泥、钢铁等。
资料显示,“楚风苑”小区有联排别墅、跃层等四种户型,参考价在每平方米2034元至1650元间。
“这是一个赚钱的项目。”楚雄州人大一名购房的处级官员说,房子没盖,钱就全部到位了,“报名交房款的30%,数月后,交余下的70%。”“有人拿到指标后,倒手就赚了一笔钱。”
该项目的3家开发商还出现了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情况。根据合同,3家开发商应在2009年9月1日一次性交清出让价款,但直到2010年1月中旬,才陆续交清出让款。3家开发商共拖欠7000余万超4个月,但未交纳分文滞纳金。在先前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并没有对滞纳金做约定。
2010年下半年,“楚风苑”交房。有的户型出现了质量问题。一名处级官员回忆,9月3日,开发商、监理,设计及业主等,到州住建局7楼会议室协商。当天,副州长吕琳麟参加,州住建局长王斌也在现场。
“作为政府首脑,吕的发言明显偏向开发商。”这名官员回忆,针对业主的质疑,吕琳麟最后发言,“公务员是最讲道理、最讲法的群体,但也最啰嗦,最不讲理,最不讲法。”(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