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桓经纪人遭报复 仇家出五万买凶杀人
女艺人陈嘉桓的师傅兼经理人冼国林疑遭寻仇案,原定昨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惟两名被告突改口承认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等罪,更曝出有人提供数万元报酬利诱他们追斩冼国林,并附上冼国林的照片及办公室地址以方便行事,其中一人更因惧怕冼国林是武术高手,向朋友商借三把假枪“防身”。法官下令将两人收押至本周五判刑。
两名被告分别为凌置业及黄志华,两人同被控一项串谋有意图伤人罪,被告另被控一项拥有仿制火器罪名。辩方昨求情称,任职送货员的首被告最初答应短时间内行动,不久即改变主意,至被捕前一直避接次被告的来电,没有行动。
此外,首被告借来的三支假枪仅用来吓冼国林,并无打算使用,他被捕后亦协助警方将次被告缉捕归案。至于无业的次被告,辩方指他因欲“挣快钱”才犯案,虽然他势必因本案而未能照顾母亲,但家人仍对他不离不弃,予以支持。
财困“挣快钱”犯案
案情透露,警方于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到首被告位于大埔太和邨的住所突击搜查,检获三支气枪。首被告自曝收到指示袭击事主冼国林,警员在首被告的银包内发现冼国林的照片,以及写有观塘区一地址的字条。
首被告在警诫下指次被告因见他财困,于该月较早前约他在旺角见面,期间把冼国林与另一人的合照,以及一张字条交给他,着他尽快找人砍冼,事后会给他三万元报酬,首被告即场答应。首被告思前想后,惊觉与冼合照的人是武术师傅之子,怕冼同样精通武术,遂向友人借来三支假枪。
“大强”出五万作报酬
警员翌日拘捕次被告,次被告在警诫下透露,一名叫“大强”的人十一月二十四日向他提供五万元作为袭击冼的报酬,并附上冼的相片及字条,指冼每日均会到字条上的地址。次被告其后以三万五千元报酬将行动“外判”给首被告,并付上五千元“上期”。冼国林事后确认字条上的地址是他的办公室。据了解,警方仍在调查“大强”身份,现仍未有进一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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