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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陷粉丝捐款门 律师:合法赠与 款项仅限用于解约

来源:凤凰网娱乐 作者:李雪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4 11:30 
核心提示:2004年获得《我型我秀》歌唱选秀比赛冠军后,张杰签约上腾娱乐,成为其旗下的艺人。2007年,星途平平的张杰参加快男比赛,同时向上腾娱乐发出解约律师函,打算转投天娱传媒。

刚被网友恶搞为“闰土”的张杰深陷“粉丝捐款门”,在做客某论坛时为怕被网友狠追猛打,将原定的视频直播临时改成文字直播,连回答问题都是不疼不痒地寥寥几个字,错漏百出,回应140万元解约金的问题时,张杰表示,会为歌迷办一场免票演唱会。但是,当年为其募捐的粉丝纷纷表示,已经没有听免票演唱会的情怀了。同时还有粉丝大爆张杰当年解约内幕,但张杰的前经纪公司上腾和现经纪公司天娱在与凤凰娱乐连线的时候都没有正面回应,至于用粉丝捐款解约这一做法是否合法,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告诉凤凰娱乐赠与是合法的,但要专款专用,他还奉劝年轻人追星要理智。

粉丝募捐140万违约金 律师:合法赠与,追星要理智

2004年获得《我型我秀》歌唱选秀比赛冠军后,张杰签约上腾娱乐,成为其旗下的艺人。2007年,星途平平的张杰参加快男比赛,同时向上腾娱乐发出解约律师函,打算转投天娱传媒。上腾娱乐认为张杰毁约,诉诸法律,由于张杰当时无法支付起100万的高额解约金,故粉丝在2008年发起了一个“以自由的名义—向北斗星空演唱会出发”的募捐活动,以无偿演唱会的名义进行募捐100万元,张杰答应之后会举行两场演唱会答谢粉丝。

之后,又有一位自称是“当年参与集资事件的星星”的网友继续爆料,声称要还原捐款事件的真相,原本所说的粉丝为张杰募捐的解约金数目也从原来的100万变成140万,该名“前星星”透露,当年官司一开始在上海败诉后,张杰就被判违约赔50万,当时张杰自己出10万,一粉丝帮忙出40万,但与上腾的经纪合约依然有效。但是仍是上腾艺人的身份使张杰的发展处处受制,于是歌迷会经过再三商量,决定采用“集资赎身”的下下策,最后在8天之内成功地筹得105万,“多余的5万,按汇款顺序,歌迷会在群内公布了一份可以申请退款的名单,在规定时间里没退款,这部分钱款将用于新专辑的购买。当时申请退款的有3万余元,剩余1万余元则用于卓越网网购。”该粉丝表示,虽然账目图未保存下来,但当时“每一个参与汇款的星星都收到了一份文件包,里面有汇款凭证和公证书等文件。”

还有粉丝声称要将此事诉诸法律,要求张杰退还当年募捐款项,就此,凤凰娱乐连线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他称粉丝为明星募捐的行为属于合法赠与,但是赠与要有先决条件,“粉丝集资为明星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公民个人有权力处分自己的财产,所以这是一种赠与行为,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岳律师表示,“但是赠与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受赠人在接受款项的同时也接受附加的赠与条件,并且要按照条件来做,比如说粉丝团赠与明星金钱来帮助其解约,那么这笔钱就只能用来解约。如果明星私人拿钱来做别的事情,就违反了赠与的条件,赠与人有权利要求撤销赠与,并且归还款项。”岳律师还表示年轻人追星要理智,“年轻人追星还是要理智一些,保持适当的距离,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力,不能盲目听从明星所说的一些话,要有自己分辨是非的能力。”

前经纪公司封口解约事件 张杰方面拒绝回应

“捐款门”事件爆出之后,张杰通过公司发表了一篇声明,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应,凤凰娱乐曾致电张杰经纪人,没有得到回应,张杰的宣传人员表示张杰现在不在宣传期不能安排通告,至于别的不便多说。之后凤凰娱乐又致电张杰前经纪公司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自己当时不在公司不清楚状况。据知情人透露,当年张杰与上腾解约之时双方闹的非常不愉快,所以上腾对于张杰的事情一致封口,不会回答。

张杰在之前参加某论坛问答活动时候称自己与当年“我型我秀”同期出道的歌手们关系很好,并声称自己回成都和苟伟一起唱K默契不减当年,但知情人士告诉凤凰娱乐张杰与当年“我型我秀”一同出道的艺人已经没有联系了,在云南大婚的时候也没有请大家到场,至于苟伟,曾经是张杰在型秀最好的朋友,他创作的《北斗星的眼泪》这首歌让张杰获得了“我型我秀”的冠军,之后张杰在决定参加快男比赛之后,在采访时表示《北斗星的眼泪》是自己创作的,婚宴大喜之时,也没有邀请荀伟出席,由此可见两人关系并不像张杰所说的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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