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称从未私吞歌迷募款 律师:监管有法律空白
就最近网络上流传的有关“张杰私吞粉丝募款、贪污粉丝募集解约金”等消息,昨天早上8时30分,张杰委托天娱发表个人声明,强调绝没有私吞歌迷募款。张杰承认2008年与前任经济公司解约,使用到粉丝帮其募集的解约金,但澄清这笔钱未经他手。
张杰在声明中写道:“我从未忘记,在我事业最艰难的时刻,歌迷会给予我的支持和帮助,自发筹集资金并直接向我前经纪公司支付了部分解约金,帮助我渡过了难关,完满解决了我和前经纪公司的纠纷。”此次陷入的“解约金事件”,源起5月1日自称张杰前任粉丝的“公马333333”,在天涯论坛发网帖表示2008年曾为张杰捐款,用于其与前任经纪公司解约,但事后张杰对此却很少提及,就此本报记者曾多番向张杰经纪人寻求回应,对方始终不予答复,直到5月6日早张杰微博发出声明,感谢粉丝当年支持。
在声明最后一段,张杰再次强调从未贪污,并保留向歪曲事实的媒体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的权利,“我从未贪污、私吞歌迷募款,就有关媒体歪曲事实、恶意毁坏名誉的行为,我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的权利。”昨晚,他在北京的个唱也拉开帷幕。
张杰“赎身金”事件至此,对于粉丝们募捐的款项和与张杰老东家上腾公司的解约金的具体细节,当事人张杰仍未有回应。而为明星捐款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而这些募捐款项到底用于何处无从得知。成都律师姚飞分析称:“如果歌迷的行动是一次集体捐赠活动,那么这是合法的。但问题是,粉丝管理组能不能保证钱不被挪用呢?谁来监管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姚飞认为,此事要用中国现有的法律来界定,还相当困难,因为鲜有先例。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