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明星 >

张杰捐款歌迷质疑其炒作 媒体:小心被粉丝抛弃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07 10:59 
核心提示:直至昨日上午8点30分,张杰所属经纪公司天娱传媒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受旗下艺人张杰委托,就“张杰私吞粉丝募款、贪污粉丝募集解约金”等传闻,转达其个人声明。

“张杰私吞粉丝筹募100万元”事件,昨日终于得到天娱回应,约是上午八点半左右,天娱通过微博发布张杰个人声明,张杰在声明中承认确有募款一事,但款项并未经他手,他并表示将追究有关媒体责任。声明一出,引发热议,既有大V表示天娱公关能力不敢恭维,也有网友认为张杰选择在开唱之日发布声明,有炒作之嫌,尤其是张杰并未说明款项究竟何人经手,以及剩余款项的去向等。

从未贪污募款

本月初,有网友爆称,张杰贪污粉丝为其解约所筹募的100万元,随后引发媒体关注,但张杰及其所属经纪公司一直都未出面表态。

直至昨日上午8点30分,张杰所属经纪公司天娱传媒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受旗下艺人张杰委托,就“张杰私吞粉丝募款、贪污粉丝募集解约金”等传闻,转达其个人声明。声明以手机屏幕截图的形式发出,全文共四段。声明中,张杰感谢粉丝的关心和爱护,承认在与前经纪公司的解约纠纷中,歌迷曾自发筹钱并直接向前经纪公司支付部分解约金。但张杰称,此款项未经他手,也从未贪污、私吞这笔募款,并强调对有关媒体歪曲事实、毁坏名誉的行为,将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把张杰往火坑推

张杰所属经纪公司天娱传媒,在发布这则声明时,采用“转达”二字,并未表明公司立场,加上文本上的诸多漏洞,令许多专业人士对天娱传媒《危机公关》的方式表示怀疑,认为危机公关能力“弱爆了”。星光国际传媒董事长王喆微博称,“天娱的公关值得商榷,有点把张杰往火坑推的意思”。福建电视体育频道编委乔丽也转发声明并评论说,“天娱的公关部从来就是给人看笑话的,这么不正式的声明,这么敷衍的文字,坡姐不会写,你好歹问问何炅该怎么码字啊?再不成让坡姐去问蔡康永啊”。

公司不给力,张杰本人对于危机公关显然更加不擅长。早前被网友戏称为“闰土”时,张杰曾微博自嘲自己是“少年闰土”;而筹款事件发生后,张杰在微博上对于此事只字未提,反而连刷微博宣传巡回演唱会,内容包括排练、选歌等,也被网友质疑,募款这事儿是要炒作演唱会吗?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