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独霸女儿遗产梦碎 已欠226万律师费
自2003年梅艳芳去世后,其母覃美金(梅妈)就在长子梅启明的陪伴下,执着地打起了遗产争夺官司,她先后控告了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结果都以败诉告终,不仅没有获取更多的物业、基金和遗产,更欠下了一屁股的律师费……
已故歌手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梅妈),为跟梅艳芳生前立下的基金争夺逾亿元遗产,不惜斥巨资打官司,更将案件打至终审法院,可最终梅妈被判败诉。而后,律师行一直向梅妈追讨近230万元(港元,下同)律师费却未果,翌年遂入禀高院向梅妈索偿;其间,梅妈指控对方不专业,没有依她意见提出案中证人串谋作假证供的指控,又指律师行当初承诺只会收130万元律师费,余数则在案件胜诉后收取。
前日,高院法官裁定梅妈的指控没有理据,除非有实际证据,否则律师行不应依梅妈的指示,向他人作出严重的串谋指控,结果裁定梅妈败诉。然而,梅妈仍不肯在裁决后缴付欠款,律师行只好入禀高院,申请梅妈破产,并指由于追讨讼费亦要花钱,梅妈的欠款总数达226.4万元。成为破产人士的梅妈语气平静说:“多谢关心,多谢关心。”她稍后去信到破产管理局表明会上诉,但她的长子梅启明表现激动:“不公平,又要破产又要赔钱,会抗争到底。”
梅艳芳自2003年12月病逝后,遗嘱表示梅妈每月可从遗产基金领7万元生活费至百年归老,其后梅妈争取到10万。但是梅妈多年来向涉及遗产官司的人提出不同类型的诉讼,多以败诉收场,须付沉重讼费。据悉,2009年梅妈就透露过自己逾半的收入用作了还债,如今破产主任会在10万中扣除梅妈的生活费后,其余的则直接用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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