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星打人案后续:被判服刑10个月缓刑3年
引起全民愤慨的艺人Makiyo与日籍友人友寄隆辉殴伤运将林余骏案,今天上午10时一审宣判。Makiyo被判刑10个月,缓刑3年;友寄隆辉被判1年,缓刑4年。法官将2人以普通伤害罪嫌判决,而非检察官要求的重伤害未遂罪。
今年2月,Makiyo与日籍友人友寄隆辉在酒后乘坐出租车时因与司机林余骏言语不和,遂即对其拳脚相向,案发后Makiyo还曾一度否认涉案,直至现场视频曝光才予道歉认错,引发了大量台湾地区民众的不满。
4月26日上午十时,该案在“台北地方法院”二度开庭并一审宣判,法官裁定两人犯有普通伤害罪,而非“检察官”提请的严重伤害未遂罪。分别判决Makiyo1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友寄隆辉服刑1年,缓刑4年。Makiyo、友寄当庭认罪,并坦承殴司机的事实,林余骏也同意双方以300万元新台币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