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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爱》编剧李亚玲要用法律维权 状告陈思成侵权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3 11:06 
核心提示:《北爱》走红后,合作编剧李亚玲在其微博上发表多篇消息,称“北爱”九成以上的剧情都为自己创作,并称导演陈思成曾以不付尾款要挟她放弃编剧署名。

集结陈思成、李晨、张译、张歆艺、佟丽娅、杨幂等众多帅哥靓女的《北京爱情故事》(以下简称《北爱》)走红之后,尘嚣日上的绯闻,措辞强烈的分手声明,甜蜜的爱情宣誓,兄弟反目的江湖传说,戏外剧情一直不断。此前编剧李亚玲曾指责导演陈思成言论不负责任,并存在拖欠稿酬现象,11日晚她又在微博中贴出声明,向公众说明陈思成“北爱九成以上的剧本是我自己亲自操刀的”言论不是事实,并出示了关于《北爱》版权纠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称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风头太过:与李晨张译兄弟情由浓转淡

陈思成、张译、李晨曾出演《士兵突击》,而《北爱》开拍之初,也曾打出“士兵帮重聚”的旗号。却有《传陈思成为捧佟丽娅得罪哥们已与李晨张译闹翻》的报道称,“《北爱》的剧本可以说是由陈思成、李晨、张译等人集体创作的,他们各自奉献了自己的‘北漂’经历,并且以低片酬出演,李晨挂上了‘制片人’的头衔,陈思成担任导演并负责后期制作,然而该剧制作完成后,剧中陈思成和佟丽娅这条爱情线成为故事主干,其他人的戏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对此李晨、张译等主演非常不满……”对此,陈思成表示“不做回应”。而佟丽娅的经纪人王小姐透露,剧本是陈思成和另外一个编剧李亚玲共同完成的,拍摄中大家也是商量着来,不可能随随便便给谁加戏。据影视公司宣传透露,李晨为这部剧付出很多,但最终陈思成只采用了李晨写的一个2000字的故事。李晨对做制片人拿到的报酬,也不满意。张译日前在录制某卫视的综艺节目时首次公开承认已经不再与陈思成联系。究其原因,宣传期间,陈思成成了主力,没照顾好其他人的感受,基于各自的立场和利益牵扯,导致兄弟关系变淡。

独领编剧奖:引发对骂佟丽娅于正力挺

该剧片头的编剧一栏中明确写着陈思成和李亚玲两个人的名字,而陈思成与李亚玲的关系,则在这部剧热播后不断隔空对骂。《北爱》走红后,合作编剧李亚玲在其微博上发表多篇消息,称“北爱”九成以上的剧情都为自己创作,并称导演陈思成曾以不付尾款要挟她放弃编剧署名。而陈思成更是在没有通知李亚玲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去上海电视节领《北爱》的“最佳编剧奖”。虽然他在镜头前感谢李亚玲的付出,但李亚玲却爆料陈思成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不仅没有通知自己一起去领奖,反而在电话中辱骂自己,其粉丝更是评论说李亚玲只是个“代孕妈妈”。4月初,李亚玲公布了自己那一版《北爱》的初稿,此举令陈思成相当恼火。4月2日,他发布微博称,“现世行走除了人外,更有神,仙,鬼,怪,狗。所以定要睁大眼睛切莫认错伙伴以畜为伍。怪可欺身鬼能扰神但只要身有正气立场坚定便不足为惧,最难防是狗。乱叫之狗呲牙之狗疯癫之狗,又不能予以反击,否则你也成了狗空剩一嘴毛,只能忍。如若真忍无可忍,便不妨做个鲜族,拔腿提刀怒宰之,饮其血食其肉!”女友佟丽娅转发并评论:“这个社会一条随时要咬人的疯狗更容易得到关注。”而曾被李亚玲炮轰“毁剧不倦”的制作人于正,也评论说,“亲,人在幸福中就别理狗了!狗太瘦了才找肉吃,下次记得听前辈话哦,引以为戒。”李亚玲曾与于正合作过电视剧《国色天香》,去年8月,李亚玲曾撰写博文历数于正“乱改剧本、急赶进度、胡乱炒作、胡乱剪辑”四大罪状,更大骂于正打压新编剧,剽窃他人成果。

矛盾升级:李亚玲指责陈思成侵权

李亚玲用长微博发布声明条分缕析揭示陈思成的侵权行为。证据包括陈思成亲笔所书的授权书原件,“《北京爱情故事》剧本系我与李亚玲二人联合创作,现本人授权李亚玲前往四川省版权局办理版权事宜”,现存档于四川省版权局。以及四川省版权局于2010年4月5日核发的《北京爱情故事》的版权证书,证书号:21—2010—A(7157)—0177。证书上明确载明著作权所有人:陈思成、李亚玲。

李亚玲称,在剧本修改和单独与资方签约两方面,陈思成都存在侵权行为。“我们任何一方都不具备单独处置剧本的权利。”在自己未参与合约谈判的前提下,陈思成于2010年8月9日与投资方签订北爱剧本的版权合约。单方面与资方签订的北爱版权合约从法律上来说属于无效合约,其行为构成对自己这个版权共有人的侵权。此外,他闭关在初稿基础上修改剧本,包括签约后和开机前,又对剧本初稿进行修改,单方面修改剧本也是侵权行为。

除署名权之外,稿酬权更是矛盾的焦点。李亚玲以剧本为证,称剧本的核心创意“面包与爱情”由自己贡献。而“我并非他雇佣的枪手,而是出于朋友情义就先行创作了40多万字的剧本,陈思成委托我按他的创意进行创作的说法并无法律依据。”李亚玲还说,“北爱的最初创意雏型来自李晨,而成型的北爱剧本的创意是李晨、陈思成等枪手编剧们的集体智慧,他无权归于个人一人所有!希望关注此事的媒体朋友或网友,能看清本纠纷的法律本质,采访或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则我与陈思成的孰是孰非就有了公断!”

江苏省版权协会副会长翁冶中对扬子晚报记者表示:从李亚玲提供的证据来看,似乎很难确定陈思成的侵权行为。目前我们对于双方当初具体如何约定,如何分配的情况并不了解。陈思成修改剧本在没有恶意损害的前提下,应不构成侵权。如果李亚玲认为陈思成通过《北爱》的版权合约,侵占自己作为“合作伙伴”的稿酬,则需提供相应的获利证据。李亚玲可以申请撤销合约,令陈思成担负违约责任,但目前此类著作权案件缺乏成功先例可循。对于李亚玲提出的自己贡献了《北爱》的核心创意,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描述和结构的表现形式,但对于创意并不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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