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明星 >

27名女星肖像权遭侵犯 林志玲等变扑克女郎

来源:中新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1 20:57 
核心提示:徐若瑄被盗图样是她当年《狠狠爱》专辑附赠海报,夸张的是海报上她穿了牛仔裤,看似她全裸入镜。经纪人柴晓倩昨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侵犯肖像权的产品已触犯法律,公司一定遵循法律途径追究到底,也请消费者不要购买。”

近日,市面上出现“27女神封神榜”扑克牌产品,全面侵犯包括林志玲、蔡依林、徐若瑄、李毓芬等,内地、港台、日本27位女星肖像权,众女星惨淡沦为“扑克女郎”。徐若瑄经纪人柴晓倩昨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侵犯肖像权的产品已触犯法律,公司一定遵循法律途径追究到底,也请消费者不要购买。”

据台湾“联合报”消息,这副扑克牌出品商为“皇城根”,厂商不仅在网上偷偷卖,在知名景点等也公然贩卖,一副售价20元人民币,并强调限量500副,且还荒谬地在外盒印上“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字样,昨李毓芬经纪人痛批:“版权所有?怎么有人可以这么无耻?”

林志玲、蔡依林向来是盗版产品“主顾客”,蔡经纪人王永良感慨说:“防不胜防,很难抓。”但表示会跟律师讨论该如何处理。王永良说,历来被侵犯肖像权案例中,最令人头痛的是成为减肥药代言人,“很担心消费者被误导,以为真的得到蔡依林减肥秘密武器,那种东西的安全性完全没有保障。”

徐若瑄被盗图样是她当年《狠狠爱》专辑附赠海报,夸张的是海报上她穿了牛仔裤,厂商却整个修掉,看似她全裸入镜。经纪人柴晓倩昨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侵犯肖像权的产品已触犯法律,公司一定遵循法律途径追究到底,也请消费者不要购买。”

是否提请诉讼,林熙蕾20日也透过简讯表明:“of course!”李毓芬是首度遇到肖像成为商业产品,昨说:“很错愕、吃惊,会请公司透过法律解决。”她经纪人说,这照片是李毓芬为杂志所拍,因此厂商不但侵犯女星个人肖像权,也侵犯杂志社版权,将求偿3000万新台币。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