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明星 >

李小冉回应耍大牌内情 谴责《钱多多》片方诽谤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02 12:33 
核心提示:李小冉的缺席原因,出品人孙某表达了不满之情,暗指其“耍大牌”:“接洽合同上已经规定她必须参加两次首播发布会。之前很多小型发布会都没有打扰李小冉,但这次我们非常重视的首播发布会仍然缺席,片方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29日,由李小冉、朴海镇主演的电视剧《钱多多嫁人记》在北京召开了首播会,但当天主演李小冉并未出席,随后,该剧出品人孙某表示李小冉不配合宣传,并称其是与某演员不和而未出席。1日,针对此事,李小冉的经纪公司和李小冉本人先后通过微博发表声明,谴责孙某对李小冉进行诽谤,还详述了该出品人大闹李小冉新剧组的内情,并澄清:李小冉未出席是因为《钱多多嫁人记》方面没有提前沟通。李小冉更透露,这次事件是孙某故意想要抹黑自己。

出品方

暗指李小冉“耍大牌”

11月29日,在《钱多多嫁人记》的首播会上,两位主演李小冉、朴海镇双双缺席。据悉,朴海镇的缺席是因为在拍戏过程中不慎扭伤脚,杀青后不得不回韩国治疗。

而谈到李小冉的缺席原因,出品人孙某表达了不满之情,暗指其“耍大牌”:“接洽合同上已经规定她必须参加两次首播发布会。之前很多小型发布会都没有打扰李小冉,但这次我们非常重视的首播发布会仍然缺席,片方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孙某还自曝了首播会前一天特意飞到银川,去找正在拍摄《一言止杀》的李小冉,但对方还是坚持不出席《钱多多嫁人记》的首播会。

她还爆料,李小冉之所以缺席,可能是因与另一位女主角黄小蕾产生了矛盾,“我听说她和剧组某个女演员不和,好像说过宣传活动有对方,她就不来。”孙某透露,自己曾在网上夸黄小蕾演得好,肯定会红,估计这些话让另一位女演员不高兴了。对于孙某的说法,黄小蕾方面予以了否认,“并未有不欢而散的情况出现。”

李小冉方

发声明谴责片方诽谤

昨天,李小冉的经纪公司星美千易通过微博就片方直指李小冉“耍大牌”拒绝参加首播会一事发表声明,谴责孙某的诽谤行为,称“李小冉无端遭诽谤,捍卫名誉不容亵渎”。声明中提到,双方合同中写明是在不影响艺员同期工作的前提下,才有义务配合片方的宣传工作,而且所有合作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但活动片方并未有任何沟通联系就临时通知,而针对出品方孙某临时赶赴银川请李小冉参加活动被拒一事,声明也表示,这件事李小冉在事发第二天才得知,而当日是李小冉的新剧组接待的孙某并婉拒了她。孙某的说辞完全与事实不符。这则声明发布6分钟后,李小冉在微博上转发并写道:“秘密倒真有,曾有两位主演和我说‘如果你不去宣传我也不去了,怕伤害到你一直没敢提’。”并直指这次事件是出品方想抹黑自己所致。

李小冉东家有话说

还原出品人去银川的现场

声明中就孙某所说的专程去银川请李小冉一事作出了具体说明,称11月28日晚,孙某在未与李小冉及其经纪人交涉的情况下,谎称代表中影前往在银川拍戏的《一言止杀》剧组探班,并要求剧组接待她,目的是向该剧组要人。她还称自己是李小冉的好朋友,帮她来跟剧组请假的,然而剧组称第二天李小冉有场重场戏,无法准假。随后孙某便大闹剧组,还在剧组的走廊和大厅大喊大叫,扬言:“她不跟我回去做明天的宣传,她就别想拍电影!我找人架也要把她架走!”但当时李小冉已经回宾馆休息,并不知此事。李小冉的助理为避免吵到其他人休息,便上前劝说,孙某还试图收买该助理,但被拒绝。同时《一言止杀》剧组还给李小冉的公司打了电话,找到了李的经纪人,可该经纪人也联系不上已睡熟的李小冉,但又怕孙某会对李小冉不利,便请剧组派了几名工作人员对李小冉进行了保护。而李小冉本人则是第二天才得知此事,根本谈不上李小冉拒绝宣传一事。

披露出品人

为何闹到银川

声明中还透露,最让李小冉公司气愤的是:《钱多多嫁人记》的出品人孙某之所以大闹《一言止杀》剧组并非坚持要李小冉前往宣传,而是因为与某电视台签了关于李小冉会参加两次重大宣传活动的合约,孙是担心该台起诉才会出此下策。声明谴责了孙某未经李小冉同意就替她本人签署合约的行为,称其还在事后对李小冉进行要挟恐吓及诽谤,这让李小冉不能接受。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