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明星 >

《血染的风采》作曲家苏越诈骗 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10 14:22 
核心提示:苏越:04、05年起势比较好,05年我们准备扩充规模,在文化产业方面有所建树,希望早点上市。但是06年遇到问题是电视台拖欠款,大量的片子退片,这给我们造成很大困难,被占压的资金将近一个亿。

10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著名音乐人苏越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位创作了《血染的风采》、《黄土高坡》等著名歌曲,培养出黄格选、朱桦等十多名知名歌手的乐坛奇人,因合同诈骗5700万将得到什么惩罚?

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苏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涉案的款物继续予以追缴。目前,经法院允许、苏越本人同意,几十家媒体记者正在法庭上对苏越进行采访。记者第一个问题就问他,刚刚提到一审无期判决他有什么样的想法,苏越表示也在他的意料之中,但是他还是觉得非常遗憾。他在法庭最后陈述的时候表示,他的确想用款项还公司的债务。为了自己所谓轰轰烈烈投资影视剧事业,面临风险的时候采取了愚蠢的手段,希望能够被从轻处罚。

但是法院认为苏越明知没有归还能力,仍然虚构事实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欠款,用于还债和公司经营,给被害单位和个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他虚构了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了和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对外演出公司、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宣传部以及多家广播电视单位的虚假演出合同,骗取信怡投资公司北京分公司、包头市新华信用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个人投资,款额共计5700多万。

苏越称诈骗只因爱面子

不管是否熟悉苏越,很多人听说他被审判的事,都说苏越不该去经商,踏踏实实做音乐就好了。可是苏越曾是无锡太湖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他陶醉于头顶多个总裁的光环,陶醉于投资影视剧领域叱咤风云的感觉,没想到2006年会瞬间跌入谷底。

苏越:04、05年起势比较好,05年我们准备扩充规模,在文化产业方面有所建树,希望早点上市。但是06年遇到问题是电视台拖欠款,大量的片子退片,这给我们造成很大困难,被占压的资金将近一个亿。

当时,苏越决定对股东隐瞒公司面临的亏损,他走出了错误的第一步。

苏越:大量的应收款在电视台压着的时候,我错就错在这儿了,公司是国有企业应,有很多正常解决困难的办法。但是我因为面子和虚荣心,不愿意让股东知道公司将有大面的亏损,所以我就开始扩大了投资伙伴的数量。

新加入的短期投资者要求回报快,提出过份的利息要求,苏越答应了,紧接着股东的信托也到期了,苏越错上加错。

苏越:最后铤而走险,我们把一些做过的项目和想做却没有做过的项目编成项目,找一些社会游资,包括高利贷。

为了还债,苏越虚构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了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对外演出公司、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宣传部以及多家广播电视单位的虚构演出合同,骗取信怡投资北京分公司、包头市兴华信用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个人投资。苏越一错再错。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