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文3月23日下葬 侯耀华为弟弟买墓园花87万
3月12日报道,2007年突发疾病离世的相声演员侯耀文,本月23日终于能入土为安。哥哥侯耀华,为其花销87万元,买下占地面积接近40平方米的个人墓园。葬礼当天,侯家亲朋好友将到场,其中也包括因遗产对簿公堂的侯耀华、侯瓒伯侄俩。
23日下葬
侯耀华为弟弟买墓园花87万
其实,早在2008年6月,负责修建墓地的侯耀文大徒弟李博良就表示,墓地已经建造完成,修建花费全是从侯耀华处拿的。这座个人墓冢位于北京昌平区南口镇的天寿陵园,占地将近40平方米。
遗产案中侯耀华代理律师刘锋昨日表示,这座墓园并非家族墓地,属于侯耀文个人墓园,“位置算天寿陵园最好的地段之一”。墓地周围杨柳依依,草色碧绿,溪流潺潺,一座脸挂微笑的侯耀文半身铜像竖立其中,铜像左侧后方白色凉亭中,侯宝林夫妇的雕像气定神闲,轻松地“拉家常”。刘锋说:“因为侯耀文生前与父母相聚时间很少,所以侯耀华竖立了父母铜像,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弟弟永远与父母相伴。”据悉,侯耀华建造墓地共花费87万元,其中购置费、建造费、铜像及装潢等费用。
去年8月,侯门遗产纠纷以和解告终,双方就遗产分配方案、下葬时间达成协议,当时消息是今年清明节前后安葬。昨日有媒体爆料是选择在本月23日安葬。对此刘锋律师昨日向记者证实,安葬仪式将于23日上午举行,整个仪式约持续一个小时,侯耀文生前所有徒弟到场送别,侯家亲朋好友也将到场,其中包括对簿公堂的侯瓒和侯耀华。
侯瓒澄清
没控制父亲骨灰
为何侯耀文离世三年有余后,才能入土?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侯耀华一直希望弟弟早日入土,但骨灰一直取不出来。”据悉,侯耀文生前是副局级待遇,“八宝山”原本是墓地首选,但批地最多只有2平方米,当时,侯耀文众多徒弟认为,师父生前喜欢宽大敞亮,所以建议另选一地,到了生辰、忌日也方便大家祭拜,为此经大徒弟李博良推荐,侯耀华选定了现在墓园所在地天寿陵园。但是侯耀文骨灰在八宝山寄存的证件一直在侯瓒手里。
对于“控制骨灰证”一事,遗产纠纷案中侯瓒代理律师陈旭表示,侯瓒并没有要故意控制骨灰。侯瓒去年6月19日也通过博文表示,为父亲下葬是她做女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当时遗产纠纷没有解决,她不能接受有人巧立名目、篡改捐款、将捐款挪作他用,她认为遗产案要是不结束,就将演变成父亲身后的糊涂账,及她做女儿的人情债。
西安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丁辉律师昨日表示,侯耀文遗产官司本身并不制约他的骨灰安葬,“两者没有直接关系,侯耀文是正常死亡,不存在尸检等问题。” 本报记者 任奕洁
家人声音
侯瓒:这是我最大心愿
作为侯门官司的原告之一,侯耀文的大女儿侯瓒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是她最大的心愿。
当记者问安葬时间终于确定后心情如何时,侯瓒淡淡地说:“你知道就知道了,我没什么别的想说。”
2010年6月侯门官司公开审理后,侯瓒曾发布公开信表示:“父亲离世至今已近三年,我仍不能为他下葬,作为长女,我对此事终日焦虑不安,其中的煎熬不言自明。”
徒弟声音
郭晓小:葬礼后才能踏实
侯耀文生前相处最为密切的徒弟郭晓小,对记者确认了侯耀文安葬的事宜。郭晓小说,他已经把23日前后的时间都预留出来,葬礼当天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问及接到通知后的心情时,郭晓小说:“现在还没看到师傅安葬,心里还悬着,只有等到葬礼结束,我才能踏实。”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