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明星 >

汪峰回应叫停《春天里》 称为旭日阳刚的发展着想(3)

来源:腾讯娱乐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6 22:06 
核心提示:事实五:随着事态的发展,作品的权利显得越来越重要,而在更多的场合、采访和演出以及专题节目中,除了必需要提及和感谢的《春天里》的作者及原唱汪峰之外,更多的出现了一些非常混乱,不负责任,甚至巧妙利用大家

事实五:随着事态的发展,作品的权利显得越来越重要,而在更多的场合、采访和演出以及专题节目中,除了必需要提及和感谢的《春天里》的作者及原唱汪峰之外,更多的出现了一些非常混乱,不负责任,甚至巧妙利用大家版权意识淡漠的观点及说法。《春天里》堂而皇之的,理所当然的成为旭日阳刚的成名曲,汪峰不温不火的作品被旭日阳刚唱火了,旭日阳刚唱出了《春天里》真正的灵魂,汪峰借助旭日阳刚人气回升种种的无聊、可笑的言论。在此,我想澄清几点1、《春天里》一经问世,就已引起巨大的轰动,也受到很多人的喜爱,而绝不是因为旭日阳刚的演唱才体现它和我的价值;2、我需要这样的提携和炒作吗?一直以来我本人在歌坛走的是这样的路线吗?3、翻唱终究是翻唱,我喜爱他们的翻唱,但请问为何选择翻唱这首作品,难道是想把一首平庸的作品依靠自己的能力唱红吗?4、我的生活已无忧,所有关于音乐的事物都有专业优秀的团队在打理,我的事业也处在高峰的阶段,常人判断这样的一个中国艺人肯定已经写不出最初的真正朴实、感动、震撼的作品了,但《春天里》是这样的一首歌,它具有优秀的品质,我没有因为生活的优越和改变而没心没肺,作品空洞矫情,而是更多的将作品指向我的过去和许多人的未,以及所有人曾经经历的真实生活,这样阶段的汪峰写出这样的作品,不值得大家尊重吗?在此我不想自我吹嘘,只希望大家自己思。

事实六:这里将要提到整件事情里最为关键的一点,值得所有人深思:作为一个中国人,不了解西方,我不做妄断,但在中国,追溯流行音乐历史,旭日阳刚和我之间在作品使用上的事例绝无仅有,是第一例。历史到了今天,包括港台地区的许多成名的翻唱歌手及团体,都具有广泛的翻唱这一性质,我想大家随便一想就明了,而旭日阳刚走到今天,具有另外一个前无古人的特性,就是:唯一针对性翻唱,他们只选择翻唱我的作品,首先我要感谢他们对我作品的喜爱、欣赏和信任,但长期如此翻唱对于我的唱片公司,我的版权公司以及演出市场的不良影响在前面我已说到过,不再多言;而我相信也正是因为这唯一针对性的演唱必然会引起争论和必须的调整,开句玩笑,如果我从今天开始,以后的所有包括商业演出中只唱我的好朋友其中任何一人的作品,许巍、或郑钧、或孙楠,甚至是前辈罗大佑、崔健的歌曲,没有理由,也没有约束,对方不能制止,请问:对方不会制止或提出正当的要求,或通过法律解决吗?这里面不光是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尊重!至少我是这样的理解的!

事实七:重新回到事情的发展,如果象某些人说的那样,我因为看到旭日阳刚唱我的歌红了,我非常不平衡的、很阴险的决定不允许再唱我的歌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我应该可以预见到他们的发展,因为这是当今中国社会必然发展的一个现象,那我首先不会带他们去《怒放》演唱会,如果说之后我后悔了,那就更不应该允许并签署同意《春天里》由旭日阳刚在2011央视春晚演唱这一对于他们来说更具有重要帮助意义的事情!第一次央视来找我签署同意函的时候,同时还有使用费,但我没有收取费用,因为和最初的帮助一样,真正的帮助是不需要汇报的,后来因为要出版引向制品这一环节,央视必须伏费给我的版权公司,所以央视很尊重的伏了一笔费用,之后,我打电话给负责春晚歌舞类的导演(在此出于尊重,不透露姓名,但知情人会知道),我告诉他费用一直都不是这件的核心,所以,我会在春节假期后,将这笔费用捐给央视,由央视转交给旭日阳刚,希望他们给自己买把好一点的木吉他,希望这是一个微小的帮助,此事,相关人士可以与这位导演求证,事情至此,我相信我已尽了最大力量来帮助旭日阳刚!但所有事物的表面都是一种蒙蔽,,实并非这么简单。(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