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线发布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公告
本文原标题:《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6月17日,融合网&呼麦网小编看到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江苏有线”)正式对外发布一则标题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特别提示:
本次划转后,江苏省国金集团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网络”)将持有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47.52%股权,并受托9.42%表决权。
该无偿划转的实施将导致公司由无控股股东变为国金网络为控股股东,由无实际控制人变为江苏省人民政府为实际控制人。
本次无偿划转划出方与划入方尚需签署相关无偿划转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本次无偿划转需取得上述划出方、划入方内部决策程序批准以及划出方、划入方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本次划转能否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并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国金网络是由江苏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国有股权集中管理平台,江苏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发起设立的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平台。
江苏有线目前共有省市县电视台国有法人股东55家,合计持股比例56.94%。其中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等22家国有股东持有江苏有线合计47.52%流通股股份;如东县广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等34家(张家港市广播电视台同时持有流通股股份和限售流通股股份)国有股东持有江苏有线合计9.42%限售流通股股份。目前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01%,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6月13日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6.9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复函》,原则同意国金网络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本公司47.52%股权,并受托9.42%限售流通股股份表决权(待该等限售流通股股份解除限售后一并无偿划转至国金网络持有)。
本次无偿划转前,国金网络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国金网络将持有公司2,376,514,193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7.52%,同时另享有公司471,011,594股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占公司总股本9.42%,合计拥有公司56.94%表决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为国金网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为江苏省人民政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无偿划转需取得划出方、划入方内部决策程序批准以及划出方、划入方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时划出方与划入方尚需签署相关无偿划转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划转能否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并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无偿划转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等后续工作,本公司将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方向)-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