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有线 >

某CA公司工程师监守自盗造成恶劣影响被判12年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王晨辉 通讯员鹿轩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5-04-04 12:21 
核心提示:经统计,王某编写的破坏性程序向温州鹿城、瓯海、龙湾等15.98万有线电视用户推送了非法信息。因抢修期间采用关闭电源、切断电视信号的方法,造成上述三地46.5万用户无法正常收看有线电视达5个多小时,造成中广有线公司温州分公司经济损失达629.4万余元

本文原标题:《只因对工作不满    工程师竟变身“黑客”》

本文刊发在2015年4月4日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今日早报》A0003版:新闻·社会。原文链接请点击本文原标题处。

本文作者:王晨辉   通讯员鹿轩

去年8月1日晚,温州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市区部分用户的机顶盒遭“黑客”攻击,出现一些反动宣传内容,不仅影响了群众正常收看电视,还造成中广有线公司温州分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629.4万余元。

经警方侦破,这名“黑客”系一名在北京工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师王某。

昨天,温州鹿城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诬告陷害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植入“木马”定时触发   影响40多万用户

王某,男,41岁,辽宁大连人,大学文化,在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从事系统工程师工作,是一名具有丰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及编程经验的专业人员。

2013年11月以来,王某因工作不顺,对公司产生不满,就想伺机搞破坏,实施报复。

王某先是通过互联网,收集了大量含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内容的非法图文信息,并编写了一系列破坏性程序为作案做准备。

去年6月中下旬,王某利用负责维护和技术支持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有线电视系统等工作的职务便利,经过系统测试后,在北京的办公场所内,通过互联网进入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广告业务系统,将破坏性程序传送到相关服务器上,并设定于同年8月1日晚触发。

8月1日晚上7点左右,破坏性程序按照设定的时间触发,非法图文信息推送到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的有线电视用户机顶盒中,使用户播放电视时,在电视画面的广告位中显示出该非法图文信息。

当晚8时左右,破坏性程序继续触发,将12段非法文字信息、6张非法图片照片通过系统推送到有线电视用户机顶盒中,在用户收看有线电视时电视画面中央随机出现非法文字信息。

经统计,王某编写的破坏性程序向温州鹿城、瓯海、龙湾等15.98万有线电视用户推送了非法信息。因抢修期间采用关闭电源、切断电视信号的方法,造成上述三地46.5万用户无法正常收看有线电视达5个多小时,造成中广有线公司温州分公司经济损失达629.4万余元。

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

2014年8月18日至22日,王某被温州市公安局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为了达到立功以减轻刑罚的目的,多次在供述中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韩国籍同事印某,谎称印某与其共同实施了破坏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致使印某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依法搜查办公场所及住处。(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