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有线 >

吉林省将建有线电视信息公开平台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2-25 20:58 
核心提示:为了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计划与吉视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吉林省有线电视信息公开平台,目前,《基于有线电视终端的政府信息公开互动平台建设方案》已经确定。

2月20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首次对26个省市政府进行调研,吉林省“透明度”排第六。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获悉,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计划与吉视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吉林省有线电视信息公开平台,争取尽快实现通过有线电视网发布政府信息,使群众在家中就可以了解相关政策。

通过多种形式扩大政务公开范围

记者从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公办室获悉,近年来,吉林省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形式越来越丰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5667条。其中,48个省直部门公开政府信息11201条,网页点击超过20万次。省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省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利用查阅中心接待群众950人,查阅文件5391件次。

另外,省政府新闻办利用省政务大厅的新闻发布中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现场图文直播和视频转播,发布重要政府信息66项。在这些“规定动作”之外,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尝试运用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例如:组织群众旁听政府会议,在新闻媒体上定期发布公报、公告,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信息公告栏、触摸屏和宣传橱窗。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开通了网上“阳光政务热线”和在线咨询服务。

鼓励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建微博

据介绍,吉林省以多种形式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登载;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咨询会、评议会公布;三是在办公场所设置的公示栏、显示屏等自办媒介上登载等公开。另外,鼓励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建立微博客平台,依托联通114电话导航业务系统升级省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热线“12341”。

此外,吉林省将推进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强化投标信息公开,自2012年6月1日起,各市(州)、县(市)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相关招投标信息,除在国家法定媒体发布外,还必须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发布。另外,加强全省各级专家库建设,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专家资源统一起来,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

计划用有线电视网发布政府信息

据了解,为了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计划与吉视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吉林省有线电视信息公开平台,目前,《基于有线电视终端的政府信息公开互动平台建设方案》已经确定。

省级有线电视信息公开平台共包括政府信息、政务服务、精彩吉林、政策解读、公示公告、新闻发布、回音壁等7个一级栏目,领导简介、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最新文件、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招投标、吉林概况等30多个二级栏目,使群众在家中通过电视就可以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和服务信息。

今年上半年,吉林省将完成各市(州)有线电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实现全省范围内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预计到2012年年底前,实现信息公开平台双项互动功能的升级改造,充实一些公共服务功能。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