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电视台 >

百视通重大资产重组已进入实施阶段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百视通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5-06-12 11:24 
核心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体方案包括:(1)换股吸收合并;(2)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3)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已进入实施阶段,截至目前,换股吸收合并之换股、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已经进行完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2015年6月11日,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交割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5)。

据融合网|DWRH.net获悉,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或“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40号)核准及相关必要批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体方案包括:(1)换股吸收合并;(2)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3)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已进入实施阶段,截至目前,换股吸收合并之换股、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已经进行完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完成注入资产的过户及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概况

百视通向文广集团、北京弘毅、文化产业基金、上海联新、黄建新、张小童、陈澍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尚世影业100%股权;向文广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五岸传播100%股权;向文广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文广互动68.0672%股权;向文广集团、亿友商贸、同方创投、同利创投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东方希杰45.2118%股权,同时以现金向HomelandEvolvementLimited、CHSHoldingsLtd.、TaiShanCapitalI,Limited、TaiShanCapitalII,Limited、SBCVCCompanyLimited、CTCCaptialPartnersI,L.P和咏利投资购买其持有的东方希杰合计38.9442%股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文广集团持有的五岸传播100%股权已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并于2015年5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对方文广集团持有的文广互动68.0672%股权已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并于2015年5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对方文广集团、北京弘毅、文化产业基金、上海联新、黄建新、张小童、陈澍合计持有的尚世影业100%股权已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并于2015年5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对方文广集团、亿友商贸、同方创投、同利创投、HomelandEvolvementLimited、CHSHoldingsLtd.、TaiShanCapitalI,Limited、TaiShanCapitalII,Limited、SBCVCCompanyLimited、CTCCaptialPartnersI,L.P和咏利投资持有的东方希杰合计84.156%股权已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并于2015年6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验资情况

2015年6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07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收到《验资报告》。(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