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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出台能否终结电视收视率乱象(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3-31 14:50 
核心提示:针对样本户被收买控制的现象,《准则》明确规定:数据提供方必须对样本户资料严格保密,严防样本户受到第三方的影响。数据使用方也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业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样本户资料和

针对“样本户被收买控制”的现象,《准则》明确规定:“数据提供方必须对样本户资料严格保密,严防样本户受到第三方的影响。数据使用方也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业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样本户资料和干预样本户收视行为,以确保数据的客观公正性。”

同时,针对收视率调查机构长期以来缺乏第三方监管问题,《准则》指出,收视率调查机构须遵照监管机构和ISO国际质量标准的各项规范要求,并接受独立的第三方审核;建立举报制度,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接受举报并履行核查。

“《准则》的另外一个亮点在于明确了收视率与节目评价的关系。”李幸指出,《准则》明确说明收视数据不是节目评价的唯一指标,“避免收视数据在市场分析和节目评价中的滥用”;不得使用没有明确限定范围的语句,或以偏概全,误导市场或公众,或有意散布没有数据支持的有关收视率的结论。

李幸向记者介绍,目前央视已建立内部评价机制,有部分高校教师和观众参与,与国际上使用的评价机制相比,毫不逊色,但欠缺制度化、公开化。

遏制乱象还需多方努力

“国标”出台,业界却并没有“喜大普奔”。不少电视台指出,此类标准一早就有,年年强调,这次只是重申,而且由于没有强制性措施,不会引发电视界颠覆性革命。不过,不少电视台负责人仍然表示支持,“越规范对电视台越有利,我们也能有据可依,不会迷惑”。

“《准则》虽然回应了收视率调查长期存在的第三方监管问题,然而具体如何完善监管机制,仍是业内热议的焦点。”李幸建议,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是原广电总局的事业单位,应成为独立的行业协会,这才是“独立的第三方”。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的信息显示,此次实施的《准则》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GB/T),并无强制法律约束力。“该《准则》只是广播电视行业自律的标准,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各方的自觉性。”李幸表示。

知名电视评论人李星文在对《准则》进行解读时指出,《准则》希望反不正当竞争,净化收视率是好的,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通过举报。但是李星文希望处理手段再强硬点,该由司法手段介入时就迅速介入。

李星文详细解释道:“严格说来,有的收视‘污染’可以说是刑事犯罪了,仅仅是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来接受举报进行核查,可能做不到防止‘污染’。”李星文称收视率造假都是暗中操作的事情,不可能你直接去问别人别人就告诉你,找到事情的真相需要借助侦查手段来解决,这就需要司法的介入了。

李幸认为,举报制度的建立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该《准则》尚不能完全遏制收视率调查的种种乱象。

“原因关键在于目前只有一家收视率调查机构。”李幸建议,应扶持建立多家调查机构,向全社会公开主要数据,作假应重罚。

中国传媒大学副研究员张国涛认为:“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让生产者都能按照这个标准生产,但目前央视索福瑞仍一家独大,甚至可以说是完全垄断。那么很可能,标准的出台只是让他们出品的数据上加盖了一个‘国标’的印章,很难真正撼动原来污染数据的基础。”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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