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电影黑马为何层出不穷?解析幕后推动力(2)
什么是好莱坞的“制片人中心制“?
“制片人中心制”是个在中国电影市场被大家嚼烂掉的词,其实在好莱坞并没有人去强调这个概念。因为在电影工业相对较为成熟的区域,这是理所当然无从争辩的事实。倒是近100年间,总有一批美国电影人在反对制片人制度,认为他们扼杀了电影的创新。不过,我关心的不是好莱坞是否以制片人为核心,而是他们在制作的过程中如何运作,具体参考下图。
这是好莱坞大部分中等规模制作所采用的项目架构,美术指导与摄影指导配合导演,构成核心的艺术创作团队。执行制片人、制片主任服务于制片人,构成主要的管理团队。两个团队的管理线条交叉之后,就形成了这样的矩阵式结构。如果做企业管理的朋友,会很容易的看明白,这种结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艺术创作和市场需求之间明确界限,并按照两个核心团队共同确立的预算和标准完成制作,减少由权力过分集中带来的风险。
什么是中国的“导演中心制“?
下面这张图是国内大部分中等规模电影项目的组织架构:出品人作为资方代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导演作为整个制作团队的核心,维护着电影的品质;监制或制片在目前的国内电影市场,往往承担的是一个平衡多方利益和服务的角色。
他们三者构成金字塔结构的顶端,按照理想化的愿景,他们应该相互配合,并相互制约,形成利润、品质和管理的完美融合。
在中国电影还是统购统销的年代时,立项之后的制作都是交给导演来全权负责的,这让导演成为唯一拥有电影制作全程管控经验的岗位。所以在九十年代电影产业体制改革初期,中国的第一批国产类型片都是用导演的名字命名的,制片人只是负责融资或友情赠送的名头,这种惯性一直延续到如今的一部分电影中。
陈国富加入华谊和保利博纳切入港产片制作,代表着大陆开始全面吸收香港电影的操作体制。但香港的电影监制制度是在80年代之后形成的,随香港独立制片公司的成长而成熟。与好莱坞的“制片”(producer)所承担的责任不同,“监制”更多的是一个协调者,兼任担保及引路人,职能定位是解决电影制作中的行政管理及监察,并非决策者,这是东亚文化和西方工业体制碰撞之后所产生的岗位功能。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香港电影监制都是来自于资深导演,与导演之间算是一种传帮带的师徒或兄弟关系,与出资人之间则是雇佣或信托关系,两种关系之间其实有着一些微妙的区别。
因此在本世纪前十年的中国电影市场,无论采取什么样的体制,选择什么样的题材,讲述怎样的故事,基本都是属于从“电影创作”的角度出发,以做出导演所理解的“好电影”为主要目标的艺术行为,这就是所谓“导演中心制“的由来。(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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