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不靠贱招怀旧 王小帅坦言那些还没学会
怀旧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项技术,即将于5月11日上映的电影《我11》由王小帅指导,闫妮、乔任梁 、王景春等实力派华语明星出演,艺术上自然无可指摘。不过,网络上也有很多网友称《我11》如果能选择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之前上映,应该能带动一股全民怀旧的风气,不过在目前的“怀旧环境”下,估计很难有起色。日前,王小帅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自己的作品《我11》从未想过要做“空前”,不过凭借闫妮、乔任梁以及三位小演员的出色演出,“绝后”的可能性很大。
主打性懵懂
不靠贱招制胜
在日前的采访中,王小帅表示,目前很多怀旧类的影片都有一个新思潮,就是把当年曾经玩过的一些“贱招”作为主打,以巧妙的情景构思和幽默风趣的台词对话打动观众,这样的作品很重视细节,也摆脱了以往同类型影片喜欢走大主题,大风潮,大时代的弊病,不过自己的《我11》中,太过具体的贱招没有,因为所定位的年代关系,只是采用一些朦胧化的语言场景来表现主题,而效果则更加出色。
“因为《我11》所发生的故事是在70年代,那个时代的人思想还比较保守,不可能像 《那些年》或是《失恋33天》里的男女主人公们那么奔放,而且承载整个故事的是四个孩子,太过人小鬼大的话就不是《我11》,而是《小鬼当家》了,很多东西他们还没学会。影片中也有很多让人浮想联翩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剧情,很多看过的人都表示不错,因为么性懵懂所产生的一些画面,虽然不够具体但是给观众留下了很多的想象空间和解读空间,可以说,影片当中的片段让1000个人看,就会有1000种贱招,我是在启发你,而不是去带坏你。”
《我11》自己给自己挖坑
不做到极致就不是王小帅
在采访中,王小帅也透露出自己拍摄《我11》等于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坑,感觉上既兴奋又疲惫,“因为这部影片我倾注了很多心力,可以说影片当中的每一帧画面,每一句对话,都是经过精心打磨的,看似简单的过场也历经许多次的调整和修改,《我11》可以说是一条看似平坦的河流,但在水面之下却暗流涌动,充满了激情和幻想。所以在拍片拍到一半的时候,我就感觉,可能未来的5到10年之内,王小帅很难再拍出一部如此激情的三线城市怀旧影片了,那么我就得把他拍好,把内容和内涵做到极致,给自己留出一个10年的空当来好好反思,好好钻研。同时,我也有野心,也有梦想,希望在10年之内,一提到性懵懂电影,大家就会想到《我11》,所以影片才会历经这么长时间,直到今年的5月11日才与大家见面,这个日期也是经过尽心挑选的,因为之前排档期的时候,我曾经跟发行方表示过,下次再上同类型电影,起码要到5年零11天之后。”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