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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录百纳公司电视剧作品的整体评价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14 13:45 
核心提示:业内获得电视剧最高奖项“飞天奖”(2011 年)四项大奖的企业,即长篇电视剧一等奖《媳妇的美好时代》 、二等奖《黎明之前》、提名荣誉奖《万历首辅张居正》、少儿电视剧二等奖《淘气包马小跳》。

公司秉承“近市场、大制作、出精品”的理念,投资制作的电视剧作品获得广泛好评,公司品牌也获得很高认可。公司曾被中国广播影视杂志社评为 “ (2008)最具实力国营电视制作机构” ,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第 8 届“全国十佳电视制片”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全国十佳电视剧出品单位”,被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商务部、新闻出版总署四部委评为 2007-2008 年度、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曾获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009年CPCC十大著作权人年度评选特别提名奖,为《中国版权》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电视》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

因电视剧播出后观众反应良好, 公司曾被上海东方电影频道评为最佳合作伙伴,被福建城市台节目联盟评为五星合作伙伴(2009 年)、十家五星合作伙伴(2010 年),获得北京电视台 2009 年度特别贡献奖、2010 年度特别贡献奖,被济南广播电视台评为 2010 年度最佳合作伙伴,获评奇艺网“年度最杰出播出机构(2010)” ,获评乐视网 2011乐视影视盛典活动“电视剧金牌机构” 。

公司投资制作的电视剧作品大多脍炙人口, 为业内精品剧出品最多的公司之一。 《汉武大帝》、《媳妇的美好时代》、《王贵与安娜》、《双面胶》、《红楼梦》(新版)、《黎明之前》 、 《苍穹之昴》 等多部电视剧作品获得政府或行业内的众多奖项,部分作品因观众收视率/点击率情况良好也获得了各电视台或新媒体公司的赞誉。其中最近两年获奖数量居同行业前列,主要如下:

(1)业内获得电视剧最高奖项“飞天奖”(2011 年)四项大奖的企业,即长篇电视剧一等奖《媳妇的美好时代》 、二等奖《黎明之前》、提名荣誉奖《万历首辅张居正》、少儿电视剧二等奖《淘气包马小跳》。

(2)业内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第 8 届(2010 年)“全国十佳电视制片”评选活动中获得“四个最佳”的企业,即十佳出品人、十佳制片人、十佳电视剧优秀作品《媳妇的美好时代》和十佳电视剧出品单位。

(3)业内连续两年获得行业最具商业价值奖项“白玉兰奖”的企业,即《媳妇的美好时代》获得 2010 第 16 届“白玉兰奖”最佳电视剧银奖,《黎明之前》获得2011 年第17届“白玉兰奖”最佳电视剧金奖。

(4)业内获得亚洲地区主要电视剧奖项的企业,即《苍穹之昴》获得 2010年第五届首尔国际电视节“最佳电视剧” 、 “最佳导演” 、 “最佳女演员”三项提名;《红楼梦》(新版)获得 2011年第六届首尔国际电视节“最佳人气奖”;《媳妇的美好时代》获得 2010 年第四届东京国际电视节“最佳海外电视剧奖”;《苍穹之昴》获得2010年澳门国际电视节“国际合作奖”;2011年第一届亚洲彩虹奖《媳妇的美好时代》获得“最佳时装剧奖”、《苍穹之昴》获得“最佳古装剧奖” 。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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