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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管局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来源:未知 作者:胡廷康 责任编辑:胡廷康 发表时间:2020-12-15 18:45 
核心提示:为有效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扎实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预期成效。

日前,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要闻资讯>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与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的文章标题、发布时间及其消息全文——

[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19-10-12 14:59 信息来源: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529 字号:[ 大 中 小]

为有效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扎实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整治行动良好氛围。组织召开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及药品分类管理的政策规定,提升全社会对执业药师在保障用药安全、提升质量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社会监督意识。

二是全面核查,监督企业自查整改。对已注册的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全面核查,坚决杜绝“人证分离”的挂证行为。845户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2户企业主动申报停业,35户企业变更执业药师。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明显提高,绝大多数药店能够做到药师不在岗时及时挂牌告知,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现象得到有效控。

三是强化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将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作为必查项目,严查营业时间药师是否在职在岗、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执业药师是否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抗生素等处方药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750对人次,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执业药师不在岗、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行为,按照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查处,收回《GSP证书》11张,撤销《GSP证书》3张,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1份,注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11户。

通过专项整治,我市药品零售行业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处方药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挂证”不上岗的现象基本得以纠正,专项整治取得了预期成效。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的随机抽查和定期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从严查处药师不在岗或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促进药品零售行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责任编辑:胡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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