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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令”离不开公众的配合

来源:大江晚报 作者:韩步华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10-20 13:07 
核心提示:广电总局自1998年成立以来,下过不少类似“封杀令”,但收效甚微,文艺界乱象并没因此得到根治,这次“封杀令”刚出台,就有人随之推出“操作性”极强的“对策”来。可见所谓“封杀令”,对于遏制文艺界歪风邪气所能发挥出来的作用实在太有限。

我“骂”过很多名人,包括骂余某某这样的文人。近年来之所以突然不骂了,是有人相劝,国家都不管,你再骂也没用,人家会认为你是妒忌、小家子气。效果与初衷南辕北辙,不如罢手。当然,我也不会平白无故乱骂,更不会骂陈道明这样的名人。我并不喜欢这人,且特别讨厌他的那张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冷脸。可是,作为名人他又十分得体,只挣属于可以挣的钱,只演适合演的角色,只做正儿八经的事。我很欣赏他的那句话,“我是文艺界的,不是娱乐圈的”。这也是他与娱乐圈决裂的宣言,与蝇营狗苟之徒划清界线的分水岭。

长期以来,社会对小人物的要求都很苛刻,而对名人,却表现出绝不该有的非理性宽容。一个环卫工人在例行检查时若不在岗,极可能扣除当月奖金,其过失对公众却并没太大影响。而任何一个名人制造的道德事件对年轻人的负面杀伤力都是难以估计的,有关部门却往往视而无睹充耳未闻。这也是名人容易引起公愤的原因所在,没人管,大家就通过谩骂解气。有人认为,名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犯错在所难免;何况他们都是“人才”,社会理应予以“关爱”和“保护”。这种观点没有本质错误,但只考虑了名人的权益,却忽视了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这也导致越来越多的名人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上,并不断有人开始挑战法律,吸毒、嫖娼、醉驾……不一而足。迫于形势严峻,广电总局终于痛下“封杀令”,拿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开刀,要求对这类人参与制作的电视剧“慎重考虑”。“封杀令”是以内部文件形式下发,口吻虽温和,却也杀气腾腾。据说近期出事的黄海波、王全安、柯震东、高虎、文章、李代沫、房祖名等人均“榜上有名”。对此,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叫好声远大于唏嘘声。

广电总局自1998年成立以来,下过不少类似“封杀令”,但收效甚微,文艺界乱象并没因此得到根治,这次“封杀令”刚出台,就有人随之推出“操作性”极强的“对策”来。可见所谓“封杀令”,对于遏制文艺界歪风邪气所能发挥出来的作用实在太有限。那么,根子在哪里呢?根子就在我们的社会还远没有形成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许多人都有追“名”不怕“臭”的变态心理,使得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出现了不应有的认知坍塌,为那些劣迹斑斑的名人提供了为所欲为的环境。要使文艺界乱象有一个根本性的扭转,仅仅依靠“封杀令”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公众的积极配合。

名人一旦没了市场,就会一文不名。作为普通人,我们一定要有甄别他们的心理预备,不能只要是名人就照单全收或一概叫好。对那些“黑名单”以外的品行不端、劣迹斑斑者,同样也不要追捧,不要呐喊助威。对于这些人的胡言乱语更不要听信,权当放屁。譬如某女星这样评议老公私生子:“作为一个男人,在30年前有过一段没有婚姻的感情,太正常了。”她不怕烂舌头,我们还怕玷污耳朵呢!“封杀令”只是一个讯号,针对丑闻不断的文艺界,政府要重拳整治,公众也要觉醒和行动起来,让那些伤风败俗的名人失去市场,回到原形。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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